李朝胜:丝绸强国应具有四大标志
发表时间:2012-06-01     发表评论

  丝绸企业应改变传统单一的市场谋利取向,融汇中国博大精深的丝绸文化精髓,从企业自身品牌文化提升为丝绸行业品牌文化与社会责任为主导的品牌文化,促进形成丝绸企业品牌和中国丝绸行业整体形象。

    “虽然我国丝绸贸易额占世界的80%,但出口额的比重却由1985年的3.4%下降为2011年的0.19%。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大国不一定就是经济强国。”商务部国家茧丝办副主任李朝胜日前在中国(重庆)丝绸品牌战略高峰论坛上这样表示,在品牌、价值创造所处地位方面与美国、日本、德国相比,我国要成为丝绸品牌强国还需要走很长的路。

  丝绸强国应具备怎样的标志?李朝胜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首先,应具备较大的丝绸经济总量。我国丝绸产量、产能和出口额已连续几十年保持世界前列和第一的地位,但是国内消费水平还不高,人均丝绸消费低于世界平均值。

  “丝绸品牌强国首先应具有较大的丝绸经济总量,成为世界丝绸贸易、产能、产量的第一梯队和领军。”李朝胜这样表示。
  其次,应具备国际话语权和定价权。我国丝绸产业在国际贸易中处于较低端,贸易依存度过高;在国际市场渠道中处于被动地位。此外,由于我国正式加入WTO时间刚十年,基本世贸规则尚在熟悉、适应和接轨过程之中,在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上,尚缺乏足够的发言权,在贸易谈判中处于弱势。

  对此,李朝胜认为,丝绸品牌强国应成为国际贸易规划的主要参与者和制定者,有较强的定价权和价格发现引领能力。
  再者,应具备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目前我国丝绸产业在国际分工中,与美、日、德、法、意等发达国家相比,在核心技术、标准制定、重大装备和计量仪器、专利和知名品牌等方面明显落后。

  我国丝绸产品虽然技术进步较快,但总体看还是缺乏自主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优势,市场替代性很高,离国际分工微笑曲线的两端仍有差距,因而附加值不高,仅以低价格取胜。

  “要成为丝绸品牌强国必须在丝绸贸易中具有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

  最后,应具备丝绸品牌的延伸服务价值。当丝绸品牌文化内涵通过营销模式创新和延伸形成更大的服务市场,创造更多的附加值,即从货物贸易升级为服务贸易,这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丝绸品牌强国的标志。因此,丝绸品牌强国应具备不断拓展的丝绸品牌延伸服务价值。

  品牌强则企业强,产业强则中国强。要打造成为丝绸强国,需要丝绸企业相融共济结成命运共同体。对此,李朝胜建议各企业在品牌战略实施中,应改变传统单一的市场谋利取向,通过融汇中国博大精深的丝绸文化精髓,提升为谋利和谋义相结合、相协调的价值取向;从企业自身品牌文化提升为丝绸行业品牌文化与社会责任为主导的品牌文化;以深刻认知与机制保障,促进形成丝绸企业品牌和中国丝绸行业整体形象。行业齐力,丝绸强国之梦才指日可待。

稿件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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