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纺织业工资协商充分表达职工意愿
发表时间:2012-08-17    作者:钱培坚 发表评论

  “确定2012年度除经营者以外的职工平均工资在上年的基础上,增长幅度为12%。生产服务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为15%。”日前,上海金山区纺织服装行业在工代会期间签订工资增长专项协议,对工资增长、福利待遇等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作出规定,覆盖该区153家纺织企业约3万名职工。据悉,这份专项协议是采用“先听证、后协商、再签约”新模式的首个成果。

  该区纺织服装行业工会主席李援朝介绍说,为了提升一线职工的参与度和协商过程的科学性,使集体协商充分表达职工意愿,行业工会经过调查和可行性分析,提出了建立区域性行业工会集体协商前置职工听证制度的想法和操作程序,即把工资协商列为工代会核心主题议程,利用工代会职工代表全部到齐的机会,先行参加协商前的听证会,在了解协商有关情况和充分表达诉求的前提下,再进行协商,最终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签约。形成“先听证、后协商、再签约”的协商模式。

  由于这个模式发挥了职工主体作用,金山纺织行业新鲜出炉的这份工资增长专项协议在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夏季高温费、职工体检等方面都充分反映了职工意愿。协议规定,金山纺织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450元的基础上有所提高,提高幅度不少于5%即1530元,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的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10%。

  此外,协议还要求纺织行业内各企业应以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结合本企业不同工种岗位实际,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具体的工时工价定额标准,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和超额完成劳动定额或超时完成劳动定额的,企业应按工时定额标准结算并支付工资报酬。

  同时,高温费发放也被列入专项协议中。协议规定,每年高温期间,若企业不能将工作场所气温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应当每月向职工支付不低于200元的高温津贴。每两年一次的职工体检和每年一次的女职工妇科体检也被列入协议。

  新的协商模式不仅受到职工欢迎,也得到企业经营者的赞同。上海嘉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山区纺织服装协会会长高林华认为,每年提高职工工资是必要的,但增长的幅度、速度,一定要契合企业发展实际,这就需要集体协商,而听证会为企业增加了一个和职工沟通的渠道。

稿件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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