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通过《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表时间:2012-08-26    作者:王颖春 发表评论

  环保部日前召开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4项排放标准,及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查、部分上市公司环保核查、部分企业危险废物出口申请审核意见。

  新修订的《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了总磷、总氮、可吸附有机卤素等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新制订的《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了缫丝、毛纺、麻纺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以上标准经进一步修改后会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实施。

稿件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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