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关于未按时交储违约风险提示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2-10-25 发表评论
各交储企业:
根据《关于启动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的公告》和《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交易办法》的有关规定,交储企业自成交次日起15天内未将交储棉花运至指定承储库的,将按照违约处理。截止目前国庆节前新疆库点成交的合同还有个别企业尚未交货,请于10月26日前全部入库完毕,否则将按照违约处理。请交储企业根据收购、加工和检验进度合理安排交储进度,不要盲目抢拍,避免不能按时交货造成违约。
特此公告。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稿件来源: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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