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快递将先验收后签字 服务阻断需公告社会
发表时间:2012-11-30 发表评论
为解决快递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交通部起草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妥善应对业务高峰期,认真处理用户投诉。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对比发现,意见稿新增“经营主体”一章,规定国家对快递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经营快递业务,应向邮政部门申请,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意见稿规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意见稿规定,快递公司应当妥善应对快递业务高峰期,及时发布服务提示,认真处理用户投诉。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暂停快递经营活动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在24小时内向邮政等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稿件来源:劳动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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