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公布《2013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的公告(涉及棉花类)
发表时间:2013-01-01    作者:许可证局 发表评论

  根据《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7号)、《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5号)和《2013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12年第98号),现发布《2013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见附件),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2013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共2种,由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和商务部授权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发证机构(以下简称地方发证机构)负责签发相应货物的进口许可证。

  (一)许可证局负责签发重点旧机电产品的进口许可证。

  (二)地方发证机构负责签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进口许可证。二、在京中央企业的进口许可证由许可证局签发。

  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进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制。

  四、发证机构应严格按照《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2013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进口许可证签发工作规范》(商配发〔2007〕360号)等有关规定签发进口许可证。

  本目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3年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rar

     2013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涉及棉花类).rar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2年12月31日

稿件来源:商务部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相关资讯
  •  
  •  焦点新闻
网站背景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产品与服务 | 信息定制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 - 2014 www.web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认证: 沪ICP备10039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