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国将适当降低羊毛、毛条、棉花等进口关税
发表时间:2013-02-18     发表评论

  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则,将实施一系列更加优惠的关税举措扩大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对外经贸合作。其中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及税则税目等方面。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经过此次降税,除鲜草莓等5种商品还有1年的降税实施期外,我国已经基本履行完毕加入世贸组织的降税承诺,关税总水平由加入世贸组织时的15.3%降至目前的9.8%。

  明年降低5种商品进口关税

  明年我国将继续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鲜草莓等5种商品的进口关税;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等3种化肥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其中,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施滑准税,税率维持不变;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继续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调整后,我国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

  明年我国还将对67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继续对进口天然橡胶实施选择税。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发展,为扩大双边、多边经贸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2009年我国将在以往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订的一系列自由贸易协定和关税优惠协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比最惠国税率更加优惠的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

  继续取消部分钢材出口关税

  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方面,明年对农业生产资料、农用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取消豆饼、猪肉、印楝油的进口暂定税率,恢复为最惠国税率。同时,继续对化肥出口征收季节性出口关税,继续对复合肥等部分化肥及其原料征收特别出口关税。

  对部分国内暂不能生产或技术性能指标不能满足需要的电子、化工、信息技术产品原料,以及有利于新技术引进及推广应用的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

  为缓解纺织、钢材、化肥等行业面临的经营困难,我国2009年将适当降低部分国内需求较大的生产性原料的进口关税,并继续执行2008年12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材出口关税、调整尿素等化肥出口季节性关税的政策,同时降低部分化肥及其原料的特别出口关税税率。

  另外,国家对进出口税则中部分税目进行了调整,我国2009年版进出口税则税目总数由2008年的7758个增至7868个。

稿件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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