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氏就聚氨酯价格垄断罚款和裁决提起上诉
发表时间:2013-03-14     发表评论

  陶氏化学公司对堪萨斯城的美国地区法院判决其参与聚氨酯前体价格垄断并处以4亿美元罚款不服,并提出了自己的依据。

  在3月5日提交的上诉文件中,陶氏请主审法官对两周前做出的陪审团裁决做出裁定。

  陶氏在上诉文件中说:"我们深信陪审团已经驳回了原告在陪审团面前提出的主张,因此我们恳请法院在法律基础上做出对陶氏有利的判决,或者重新审理此案,因为陪审团在裁决中驳回了申诉,陶氏还为之前提出的申请提交了一份补充文件。陶氏一直以来都对原告提出的价格垄断指控予以否认。"

  文件继续陈述:"美国司法部在2005-2007年曾彻查过此事。陶氏在该过程中完全配合司法部的调查,之后司法部在2007年12月终结了调查,且未对相关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提出任何起诉。根据司法部早先的调查结果,陶氏在这项民事案件中不应担负责任,我们将继续追踪此事直至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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