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FTA第二回合谈判举行 日本提出10年废除90%关税
发表时间:2013-08-08     发表评论

  中、日、韩第二回合自由贸易协议(FTA)谈判于本(2013)年7月30日至8月2日在中国大陆上海举行。日本向中、韩两国提出10年时间内将零关税品目的占比、即自由化率提高至90%以上的目标。日本此前参加主张原则上废除全部关税的跨太平洋伙伴协议(TPP)谈判,此次也希望透过FTA谈判来要求一直借助高关税来保护本国产业的中、韩两国开放市场。

  中国大陆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俞建华在谈判开始时表示,没有妥协就达不成共识,希望可以在相互信赖的基础上,进行务实的讨论。日方代表外务审议官长岭安政表示,FTA无疑将为地区带来巨大的经济效应,并对谈判显示出积极的态度。

  在本轮谈判中,三国将讨论下调关税的“市场准入”和确保外资拥有平等竞争条件的“竞争投标”等议题。在最大焦点的关税领域,针对个别品目的谈判暂时被推迟,此次将主要讨论今后的谈判方式。

  在谈判中,日本主张将自由化率提高至90%以上,以推进三国的贸易自由化进程。同时要求只有在双边自由化率高于中、日、韩三国自由化率的情况下,日、中和中、韩等才可举行双边贸易谈判。

  日本希望此次制定的自由化率高于其已签订FTA的平均自由化率(85%以上)。据推测,包括大米和砂糖等日本视为“禁区”的5个农产品等领域,日本希望保留关税的品目基本可以控制在10%以内。

  对此,中、韩表示反对,认为现在不应该谈及具体的数值。例如对进口汽车征收25%的关税等,中国大陆一直借助高税率来保护大陆产业,一旦取消90%以上品目的关税,无疑将对大陆产业造成重创。因此,关于自由化率,中国大陆表示,应分别对农产品和工业产品设立相应的目标,对此表现出消极的态度。

  另一方面,如果要进行关税谈判,必须制定一个显示撤销、削减所有品目关税率时间表的“关税表”。日本要求制定三国通用的关税表。南韩赞成日本的提议,认为应以制定通用的关税表为目标进行谈判。而中方则谨慎地表示,应侧重双边谈判。另外,长岭安政还提议年内在日本举行第三轮谈判。

  2012年5月,中、韩两国率先一步启动FTA双边谈判。两国均没有参加TPP谈判,同时也对亚洲的自由贸易规则被TPP主导表示警惕。因此,正在参加TPP谈判的日本更希望借机让中、韩两国在FTA谈判中做出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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