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13-09-05     发表评论

郑商发〔2013〕216号 

  各会员单位、指定棉花交割仓库: 为配合GB1103.1-2012《棉花 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发布实施,中国纤维检验局发布了《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实施办法》,现予转发。 

  特此通知。 

  附件: 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实施办法

稿件来源:郑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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