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纺织(服装)协会及纺织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文化强国”战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活跃纺织职工文化生活,展示纺织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凝聚纺织职工和谐奋进的氛围,提升纺织行业文化软实力,促进纺织强国建设,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指导,由中国纺织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与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新闻中心联合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纺织工作部共同主办,由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贸促会纺织行业分会协办的鲁泰奖•全国纺织职工业余歌手大赛。具体事项及相关规则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1、纺织企事业单位、纺织(服装)协会推荐本单位一线员工报名参赛,每个单位参赛限一名或一个组合。
2、参赛曲目形式分为美声、民族、流行、原生态唱法四个类别,可以以单人或组合方式参赛,以中文歌曲为主,提倡演唱中国原创歌曲,特别是能反映中国纺织人精神面貌的歌曲。
3、参赛曲目内容健康、风格多样、纺织情结浓、时代感强、易于传唱。
二、比赛程序
比赛分为初赛、决赛二个阶段。
1、初赛:由各参赛单位进行预选后,将推荐选手演唱的歌曲以视频方式发至组委会指定邮箱qfgsds@126.com,经监审组监督、组委会专家选定的入围选手进入决赛。
入围选手将在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公示www.ctei.gov.cn。
2、决赛:从初赛选中的20名入围选手进入决赛。
三、比赛评分办法
参赛选手的音乐素质、舞台表现、艺术形象包装、附加伴舞、曲目选唱等方面的综合艺术效果,将作为演唱评委的判分依据。
1、演唱比赛采用按评委现场亮分的办法。每位选手的演唱得分为去掉最低分、最高分后的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2、记分标准按10记分,保留2位小数。
A、音乐素质8分(音准3分、节奏感2分、情感表达1.5分、音色0.75分、音域0.75分);
B、舞台表现1分
(气质优雅0.5分、舞台感染力0.3分、形象相宜0.2分);
C、艺术形象包装0.5分;
D、附加伴舞舞蹈0.4分;
E、选唱歌曲曲目时长不超过4分30秒0.1分(仅限决赛)。
3、初赛和决赛均按各类唱法综合评定名次。
4、大赛组委会将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大赛监审组对大赛进行全程监督。
四、决赛奖励办法
组委会设冠军1名、亚军2名、季军5名,其余均为优秀奖。
冠、亚、季军奖设立冠名奖杯、获奖证书及奖金;优秀奖设立获奖证书。
五、时间安排
启动仪式(记者会):2013年8月15日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0日至12月10日
初赛时间:2013年12月11日至2014年3月20日
决赛暨颁奖:拟于2014年4月在北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 名
1、参赛选手按照“通知”须填写报名表一份,同时交纳报名费300元/人;
2、报名时将表格电子版发至qfgsds@126.com 同时,须将由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录制演唱的作品视频或DVD样带(限一首)、身份证复印件、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快递到组委会办公室。(特别注释:提交的视频带不得有当期修饰和后期制作,如发现有疑似痕迹提出异议的,经专家确认后,组委会有权取消其选手的参赛资格);
3、报名费汇款账号:
收款单位:中国纺织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账 号:0200000709014422346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王府井金街支行
4、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12号222室 邮编:100742
联系人: 齐京生(男)010-85229677手机:13901387037
赵晓新(女)010-85229222 手机:15901153801
陆 茵(女)010-85229558手机:13911701231
邮 箱:qfgsds@126.com
报名表详见附件。
中国纺织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二○一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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