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出口骗税频出“重拳” 今年已挽回税收损失30多亿元
发表时间:2013-11-14 发表评论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国对出口骗税违法犯罪活动再度“重拳”打击,截至10月底,15个重点地区税务、公安、海关部门紧密配合,共检查出口企业2000余户,直接挽回税收损失30多亿元。
2008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外贸经济的冲击,我国连续多次大范围提高出口退税率,并陆续实施了海关无纸化通关试点、外汇核销制度改革、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等便利企业出口的措施。
“这些政策极大促进了我国的外贸出口,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出口骗税成本,刺激和诱发了出口骗税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目前出口骗税呈易发、频发态势,已查处的一些骗税案件涉案税额大、涉及面广。”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介绍。
近年来,税务总局对出口骗税频出“重拳”:一方面,与公安部、海关总署等部门紧密配合,建立联合打击出口骗税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连续三年部署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狠抓骗税大要案件查处,持续保持对出口骗税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今年9月上旬,税务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开展集中打击出口骗税违法犯罪统一收网行动。全国国税、公安部门在江苏、浙江、广东、上海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行动,共破案2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9名,初步统计涉案金额87.76亿元,已挽回直接税收损失2.74亿元。
同时,一批重大骗税、虚开案件在今年得到及时查处:
江苏“1·22”骗税案,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8亿元,涉嫌骗取出口退税1.32亿元,抓捕犯罪嫌疑人32人;
深圳“7·18”专案收网行动,一举摧毁以张某、薛某、卓某、谢某为首的四个特大骗税团伙,涉案金额高达11.2亿元,涉及税额1.9亿元;
福建“8·22”专案,涉及开票公司和受票公司700多户,涉嫌虚开金额数十亿元。
马毅民介绍,下一步,税务总局将继续扎实推进打击出口骗税违法犯罪工作,再出“重拳”,不断深化与公安、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稳、准、狠地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案件查处情况,加大宣传曝光力度,震慑犯罪,维护正常的税收管理秩序和外贸出口经营秩序。
2008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外贸经济的冲击,我国连续多次大范围提高出口退税率,并陆续实施了海关无纸化通关试点、外汇核销制度改革、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等便利企业出口的措施。
“这些政策极大促进了我国的外贸出口,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出口骗税成本,刺激和诱发了出口骗税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目前出口骗税呈易发、频发态势,已查处的一些骗税案件涉案税额大、涉及面广。”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介绍。
近年来,税务总局对出口骗税频出“重拳”:一方面,与公安部、海关总署等部门紧密配合,建立联合打击出口骗税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连续三年部署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狠抓骗税大要案件查处,持续保持对出口骗税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今年9月上旬,税务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开展集中打击出口骗税违法犯罪统一收网行动。全国国税、公安部门在江苏、浙江、广东、上海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行动,共破案2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9名,初步统计涉案金额87.76亿元,已挽回直接税收损失2.74亿元。
同时,一批重大骗税、虚开案件在今年得到及时查处:
江苏“1·22”骗税案,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8亿元,涉嫌骗取出口退税1.32亿元,抓捕犯罪嫌疑人32人;
深圳“7·18”专案收网行动,一举摧毁以张某、薛某、卓某、谢某为首的四个特大骗税团伙,涉案金额高达11.2亿元,涉及税额1.9亿元;
福建“8·22”专案,涉及开票公司和受票公司700多户,涉嫌虚开金额数十亿元。
马毅民介绍,下一步,税务总局将继续扎实推进打击出口骗税违法犯罪工作,再出“重拳”,不断深化与公安、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稳、准、狠地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案件查处情况,加大宣传曝光力度,震慑犯罪,维护正常的税收管理秩序和外贸出口经营秩序。
稿件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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