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区市10月CPI涨幅出炉 19省涨幅超全国水平
发表时间:2013-11-24    作者:李金磊 发表评论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全国31个省(区、市)的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数据显示,19个省区市CPI涨幅超过全国水平,其中天津和西藏涨幅最高,均为4.3%。值得注意的是,与9月份相比,20个地区的10月份物价水平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高。

  19省区市10月CPI涨幅超全国水平

  国家统计局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全国CPI同比上涨3.2%,较9月增高0.1个百分点,创出8个月新高。

  梳理发现,与全国3.2%的涨幅相比,天津、西藏、山西、福建、海南、河北、湖南、陕西、内蒙古、河南、新疆、北京、广西、云南、甘肃、宁夏、浙江、江西、四川这19个省区市的10月份CPI涨幅超过了全国水平。

  在31个省区市中,天津和西藏10月份CPI同比涨幅最高,均为4.3%,也是仅有的两个突破4%的地区。

  20省区市10月CPI涨幅较上月增高

  在全国10月份物价水平创出新高的同时,北京、天津等20个地区的10月份CPI涨幅均比9月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高。

  以北京和天津为例,北京10月份CPI同比上涨3.4%,较上月高出0.1个百分点;天津10月份CPI同比上涨4.3%,较上月高出0.4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黑龙江和辽宁的10月份CPI同比涨幅全国最低,同为2.2%。这意味着全国已连续两个月没有一个地区的物价涨幅处于“1”时代。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牛犁此前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物价处于温和上升态势。预计整个四季度CPI涨幅会维持在3%或略高的水平,但通胀压力并不会特别严重,全年3.5%的物价目标仍可完成。

稿件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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