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耳材料科技31万吨/年TDI技改扩能项目环评
发表时间:2014-02-25 发表评论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1日
1、说明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评价机构)受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对“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31万吨/年TDI技改扩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31万吨/年TDI技改扩能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化学工业区F2地块,拜耳上海一体化基地内
(3)项目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4)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技术改造(调整和新增部分设备)和延长运行时间对TDI联合装置进行扩产,项目分两期实施,项目建成后,TDI生产规模将由目前的25万吨/年扩产至31万吨/年。项目将同时对配套的氯气生产装置进行扩能改造,其他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将主要依托现有设施。
3、建设单位概要
(1)建设单位名称: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地址: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82号
(3)建设单位联系人:乔工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电话:021-37493367
Email:xiaoqiao.zhang@bayer.com
4、评价机构概要
(1)评价机构名称: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1号
(3)评价机构通讯地址:上海市钦州路508号
(4)评价机构联系人:字女士
(5)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021-64085119-4410
Email:zicx@saes.sh.cn
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5.1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依据项目工程资料和区域环境状况,识别项目环境影响要素和对象,确定环评等级、范围和重点。
(2)依据环保法规,明确项目环保治理要求,核定排污强度,预测环境影响程度。
(3)结合公众意见,完善项目环保管理和监控措施。
(4)评价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5.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程序:
(1)搜集资料,区域调查,制定监测和评价工作方案;
(2)项目公示,调查和收集公众意见;
(3)项目分析,措施论证,影响预测。
(4)项目环保措施和环境影响公示,公开环评简本和初步结论,进一步接受公众意见;
(5)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建设厂址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认为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2)公众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主要关注的环保问题;
(3)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本项目建设中环境保护措施、环保管理的意见或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发表意见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1日
1、说明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评价机构)受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对“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31万吨/年TDI技改扩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31万吨/年TDI技改扩能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化学工业区F2地块,拜耳上海一体化基地内
(3)项目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4)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技术改造(调整和新增部分设备)和延长运行时间对TDI联合装置进行扩产,项目分两期实施,项目建成后,TDI生产规模将由目前的25万吨/年扩产至31万吨/年。项目将同时对配套的氯气生产装置进行扩能改造,其他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将主要依托现有设施。
3、建设单位概要
(1)建设单位名称: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地址: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82号
(3)建设单位联系人:乔工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电话:021-37493367
Email:xiaoqiao.zhang@bayer.com
4、评价机构概要
(1)评价机构名称: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1号
(3)评价机构通讯地址:上海市钦州路508号
(4)评价机构联系人:字女士
(5)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021-64085119-4410
Email:zicx@saes.sh.cn
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5.1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依据项目工程资料和区域环境状况,识别项目环境影响要素和对象,确定环评等级、范围和重点。
(2)依据环保法规,明确项目环保治理要求,核定排污强度,预测环境影响程度。
(3)结合公众意见,完善项目环保管理和监控措施。
(4)评价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5.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程序:
(1)搜集资料,区域调查,制定监测和评价工作方案;
(2)项目公示,调查和收集公众意见;
(3)项目分析,措施论证,影响预测。
(4)项目环保措施和环境影响公示,公开环评简本和初步结论,进一步接受公众意见;
(5)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建设厂址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认为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2)公众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主要关注的环保问题;
(3)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本项目建设中环境保护措施、环保管理的意见或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发表意见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稿件来源:上海环境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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