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已达成多项共识 下一步目标明确
发表时间:2014-03-18 发表评论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周二表示,中日韩自贸区经过四轮谈判已达成多项共识,下一步目标是进一步明确在货物、服务和投资领域开放方式、开放领域和开放程度,并对已经纳入谈判范围领域的文本进行磋商。
沈丹阳在18日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称,中日韩自贸区的第四轮谈判在本月4-7日在韩国首尔举行。经过四轮谈判,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的三方已经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谈判内容和方式展开了深入磋商,并就货物贸易降税模式包括谈判步骤、产品分类、处理方式等基本框架达成共识。
此外,,三方还同意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贸易救济、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法律条款纳入到谈判的范围,并且设立了11个工作组开展磋商。
下一步谈判的目标是进一步明确三方在货物、服务和投资领域的开放方式、开放领域和开放程度,并对已经纳入谈判范围领域的文本进行磋商。
沈丹阳在18日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称,中日韩自贸区的第四轮谈判在本月4-7日在韩国首尔举行。经过四轮谈判,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的三方已经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谈判内容和方式展开了深入磋商,并就货物贸易降税模式包括谈判步骤、产品分类、处理方式等基本框架达成共识。
此外,,三方还同意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贸易救济、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法律条款纳入到谈判的范围,并且设立了11个工作组开展磋商。
下一步谈判的目标是进一步明确三方在货物、服务和投资领域的开放方式、开放领域和开放程度,并对已经纳入谈判范围领域的文本进行磋商。
稿件来源:第一纺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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