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敬伟:对WTO裁决一要释然二要有信心
发表时间:2014-03-31     发表评论

  世界贸易组织(WTO)3月26日公布了美国、欧盟、日本起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专家组报告,裁定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管理措施违规。这意味着我国多年来的出口配额管理制度或将被迫取消。按照WTO的规定,此案还有60天上诉时间,上诉机构要在三个月内做出裁决。因而,中国还有时间准备后续应对。

  闻讯,有人愤愤不平,有人担忧稀土出口配额取消之后,中国稀土企业将再现恶性竞争,稀土价格变成“黄土价”。笔者却以为,我们不妨把眼界再拓宽一些来看此案。

  作为维护利益的手段,中国保护本国稀土资源,并无不可。其实,稀土价格只要符合市场规律,中国并非特意对稀土出口实现配额制度。只因为在此之前有过一段稀土资源被无序开采而导致开采地的环境遭严重破坏的沉痛历史教训。且看南北两个稀土重地的现状,内蒙古包头因滥采导致水污染,直接威胁了黄河中下游水质的安全,而江西赣州的稀土滥采,又使东江水系源头的生态环境严重退化,据初步估算,要恢复至少需要380亿投资。

  可美欧日市场对此总习惯过度解读稀土贸易以外的因素。他们以中国稀土资源的垄断性为理由,从稀土资源尤其是重稀土在航天军工科技中的不可或缺出发,将中国稀土出口配额制度视为中国制约他国的战略手段。这在美国播出的政治剧《纸牌屋》第二季中演绎得淋漓尽致,中国商人和美国资本寡头的稀土交易,成为白宫“一、二把手”明争暗斗的主线。此外,日本对我国的稀土出口配额制度,更是焦虑不安,甚至以发现海底巨量稀土矿为据,对我国发动虚虚实实的舆论战。

  试问,今日世上有哪个国家不在尽力保护自身的资源?美国本身就是个很突出的例子,其丰富的油气资源长期不予开发,为此不惜发动多场战争以维系在中东地区的战略支配地位,这不足以说明美国在维系其全球大国地位时,在政治、经贸、外交和资源等方面的精打细算?

  在现实主义的国际关系中,不管政治外交还是经贸关系,利益博弈总是处于首要地位。在利益最大化的竞争中,政治外交要靠综合实力的比拼;贸易战则要看WTO规则的博弈技巧,作为WTO的新成员,中国这些年频繁和美欧日等国在WTO内过招,在贸易战中虽然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面对美、欧、日等贸易老手,显然还有不小差距。而偏偏中国又在贸易战中成长为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并还在力求成为第一服务贸易大国,这就在国际贸易中成了一个大靶子,未来的贸易应诉迎战之路必定会很漫长。对中国而言,在贸易战中的胜败将成为寻常事。所以,对这次的稀土案,不仅要释然,而且要有信心。

  首先,我国的稀土出口配额已起到了棒喝内外市场的作用。对外,国际市场在经历了一阵惊慌之后提出起诉,证明我国作为稀土储量大国贸易强国在全球贸易中的地位。对内,这也将促使那些粗放低端的稀土企业转型升级,使其沿着国家有序监管的路径发展。而WTO也承认资源主权原则,认可我国以可持续发展方式行使维护自然资源主权,赞同我国实施资源综合保护政策。其次,稀土出口配额契合了生态文明的国家方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稀土资源,扭转了自然环境恶化的危局。再者,我国稀土出口配额制度也已完成了使命。据统计,2013年我国稀土出口配额为2.4万吨,但实际出口不足2.3万吨,出口金额仅6.03亿美元。中国稀土业最大的问题是存量多,供需市场失衡,价格下跌幅度较大。若出口增加,美欧日市场或许能消化一部分存量,让生存状况严峻的稀土业能够稍稍有些生气。以外需市场拯救内需过剩,未必不会成为此案的另类胜果。

  由此而论,笔者认为,中国上诉未必是最佳选择。眼下最重要的是要尽力保住重要的稀土资源,通过产业整合、技术更新和税费举措,使粗放、紊乱、浪费的稀土产业集约化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市场竞争能力。在确保国家战略需求的前提下,形成统一的对外定价权,实现最高的出口利润。需指出的是,比较起来,加大打击稀土走私的力度,堵住稀土非法低价流入国外市场的漏洞,更为迫切。

  (作者系察哈尔学会研究员,财经评论人)

稿件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相关资讯
  •  
  •  焦点新闻
网站背景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产品与服务 | 信息定制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 - 2014 www.web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认证: 沪ICP备10039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