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暴动台商工厂受损最新进展及协助措施
发表时间:2014-05-19     发表评论

  台湾经济部指出,经济部投资业务处已成立越南台商服务单一窗口,服务电话为02-2383-2169(五线),由专人受理越南台商因暴动财务受损之协助。另经济部投资业务处亦已透过驻胡志明市办事处经济组聘请越南律师提供后续赔偿法律咨询协助。

  经济部表示有关越南暴动情形,南部地区暴动大致已较平和。台商受损情况初步估计约100余家台商遭入侵受损,其中约11余家遭放火,另有数百家停工确保安全。其中以平阳省最多,同奈省次之,胡志明市及巴地头顿省较少。受害产业包括鞋类15家、纺品成衣类10家、家具类7家、自行车机车暨零组类14家、包装印刷类3家、电器类4家及其他各产业。目前受害台商分别暂居在胡志明市台湾学校、平阳省、同奈省及巴地头顿省的旅馆。

  经济部进一步表示,该部已邀集外交部、财政部、金管会、侨委会等单位成立「台商单一服务窗口」,启动跨部会机制,整合资源提供台商协助。5月16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就后续求偿、金融协助及灾后重建等配套措施进行讨论。

  在协助台商求偿部分,已请驻馆周知台商,对于公司或工厂的财务损失,应先保全证据,并制作相关纪录(如拍照或录像、损害资产明细表与损失程度等),作为未来申请产险理赔或向越方政府求偿依据。政府未来将运用台越投保协议依照国际惯例向越南政府求偿。

  在提供金融协助部分,金管会、财政部已协调银行公会要求国内金融机构依「银行公会办理经济部移送企业债权债务协商案件自律规范」提供台商续借、展延或协议清偿。此外,新增融资需求方面,除可利用侨委会已开办的「越南513项目」之信保措施外,金管会已吁请各金融机构应积极提供贷款协助,另财政部表示,厂商在越南设立分公司者,针对此暴动事件所遭受之损失,可核实认列损失;在越南设立子公司者,该子公司如因此事件造成营业上亏损致台湾母司出资额折减发生投资损失,得依规定由台湾母公司认列投资损失。

  在协助台商灾害重建部分,经济部即刻透过驻胡志明市经济组依各不同地区不同受损情况,拟订协助措施,包括诊断、辅导、筹组台商服务团。为表达政府对台商之关怀及实际了解台商需求,经济部沈次长荣津订于本(103)年5月21日邀集产业(如纺织业、鞋业、自行车业)专家组团前往越南受损严重工业区了解灾情,并予协助。

稿件来源:台湾经济部投资业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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