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7月1日起生效
发表时间:2014-05-22 发表评论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中国商务部20日与冰岛外交外贸部官员在京互换了《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的生效照会。按照《协定》生效条款有关规定,《协定》将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生效。
中冰自贸区谈判于2006年12月启动,2013年4月15日,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冰岛总理西于尔扎多蒂共同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冰岛外交外贸部部长奥叙尔•斯卡费丁松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签署《协定》。
《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
中冰自贸区谈判于2006年12月启动,2013年4月15日,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冰岛总理西于尔扎多蒂共同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冰岛外交外贸部部长奥叙尔•斯卡费丁松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签署《协定》。
《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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