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出台20条措施 以期支持外贸稳定增长
发表时间:2014-05-23 发表评论
中国海关总署周五发布20条措施,以期支持外贸稳定增长。随中国经济增速放慢,中国政府一直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投资、消费、贸易这“三架马车”以拉动经济增长。
此前,2008年和2012年,海关总署也曾出台过类似支持外贸发展的措施。
海关总署网站发布《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表示已将国务院支持外贸稳定增长意见中涉及海关工作的政策举措,细化成更加具体、可操作性强的落实措施。
海关总署的措施包括4个部分共20条措施,主要政策导向为突出改革导向、注重减负增效、着力营造环境、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同时促进。
海关总署表示,要推动包括(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内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设计、加快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配合完善出口退税政策、支持新型贸易平台发展等改革。
在简政放权方面,海关总署将在年内再取消、下放5项审批事项,同步清理海关业务管理领域具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进一步简化手续。
此外,过去中国比较重视货物贸易,在服务贸易方面举措不多,而为了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海关总署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模式”对监管模式进行创新。这将促进贸易结构的转型升级。
之前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张骥周二表示,今年外贸形势复杂严峻,下行压力较大,要实现全年进出口总额增长7.5%左右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中国国务院5月15日公布了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16条意见,包括加强进口、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等,以此缓解经济增速下行压力。
今年以来,海关总署已出台多项创新政策,包括4月底上海的14项监管服务制度创新,如“先进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等;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方面,5月1日起宣布扩大适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的企业范围后,上周又公布《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方案》。海关总署称,力争今年内把这种模式再扩大到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地。
此前,2008年和2012年,海关总署也曾出台过类似支持外贸发展的措施。
海关总署网站发布《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表示已将国务院支持外贸稳定增长意见中涉及海关工作的政策举措,细化成更加具体、可操作性强的落实措施。
海关总署的措施包括4个部分共20条措施,主要政策导向为突出改革导向、注重减负增效、着力营造环境、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同时促进。
海关总署表示,要推动包括(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内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设计、加快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配合完善出口退税政策、支持新型贸易平台发展等改革。
在简政放权方面,海关总署将在年内再取消、下放5项审批事项,同步清理海关业务管理领域具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进一步简化手续。
此外,过去中国比较重视货物贸易,在服务贸易方面举措不多,而为了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海关总署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模式”对监管模式进行创新。这将促进贸易结构的转型升级。
之前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张骥周二表示,今年外贸形势复杂严峻,下行压力较大,要实现全年进出口总额增长7.5%左右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中国国务院5月15日公布了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16条意见,包括加强进口、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等,以此缓解经济增速下行压力。
今年以来,海关总署已出台多项创新政策,包括4月底上海的14项监管服务制度创新,如“先进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等;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方面,5月1日起宣布扩大适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的企业范围后,上周又公布《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方案》。海关总署称,力争今年内把这种模式再扩大到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地。
稿件来源:道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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