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国在WTO诉美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取得重大胜利
发表时间:2014-07-08 发表评论
商务部昨日晚间宣布,世界贸易组织当日公布了中国诉美国关税法修订案世贸争端案上诉机构报告,认定美国商务部在2006年至2012年间对华发起的25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违反世贸规则,这是中方“利用法律武器挑战美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又一次重大胜利”。
此前,中美双方分别于4月8日和17日,就专家组关于美国关税法修订案(以下简称GPX立法)和美对华发起的25起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裁决提出上诉。
商务部称,上诉机构驳回了美方上诉请求,支持了中方在双重救济方面的主张,认为美国商务部在2006年至2012年间对华发起的25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未能进行避免双重救济的税额调整,违反世贸规则。
上诉机构支持了中方大部分上诉请求,认定专家组对《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0.2条的解释和对美关税法修订案的适用存在错误。但由于专家组对于案件事实分析不足,上诉机构未能完成对美关税法修订案是否符合世贸规则的分析。
本案是继中国诉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案(DS379)后,利用法律武器挑战美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又一次重大胜利,具有重要影响。本案涉案产品年出口金额逾72亿美元,涉及中方重大贸易利益,中方敦促美方尊重世贸组织裁决,尽快改正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错误做法,确保中国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
此前,中美双方分别于4月8日和17日,就专家组关于美国关税法修订案(以下简称GPX立法)和美对华发起的25起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裁决提出上诉。
商务部称,上诉机构驳回了美方上诉请求,支持了中方在双重救济方面的主张,认为美国商务部在2006年至2012年间对华发起的25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未能进行避免双重救济的税额调整,违反世贸规则。
上诉机构支持了中方大部分上诉请求,认定专家组对《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0.2条的解释和对美关税法修订案的适用存在错误。但由于专家组对于案件事实分析不足,上诉机构未能完成对美关税法修订案是否符合世贸规则的分析。
本案是继中国诉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案(DS379)后,利用法律武器挑战美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又一次重大胜利,具有重要影响。本案涉案产品年出口金额逾72亿美元,涉及中方重大贸易利益,中方敦促美方尊重世贸组织裁决,尽快改正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错误做法,确保中国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
稿件来源:第一纺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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