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官员:中国可能最早明年启动全国性房地产税
发表时间:2014-08-25     发表评论

据中国日报报道,一位全国人大委员称,中国可能最早在明年启动全国范围的房产税。此前房产税已经在重庆和上海进行了试点。

该人士表示,目前人大正在拟订房地产税立法草案,该草案预计在今年年底完成,2015年实施。

与重庆和上海试点的只针对房产征税不同,全国范围的房地产税将会对房产和土地征收。

报道提到,征税的方式仍在讨论中,有可能调整。房地产税的税率并未确定,征收的范围是针对新建房产还是已有房产也没有明确的说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28日在“新常态经济与财税改革方案实施高端论坛”上称,目前全国人大正在起草房地产税立法草案,考虑将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并将房地产税列为地方税种。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土地征税,按照土地的面积来计税征税;房产税是对房产征税,按照房产原值进行征税。房子是建在土地上的,将来这两个税种合并之后,即‘房地合一’,计税依据和税基就发生了变化,合并后的房地产税会按照房子的市场评估值来征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贾康此前还建议,中国推行房产税时,对于不愿意交房产税,或者找不到房屋主人交税的这种情况,可以在媒体上进行公示,若公示后三年内都没有交税,国家可以直接把这间房屋充公。

2011年,上海和重庆作为试点地区开始了房产税试点。上海对人均面积超过60平方米(含)的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为年房价的0.6%或0.4%。重庆则按“户面积”算,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分每户100平方米和180平方米两种起征点,税率在0.5%到1.2%之间。

稿件来源:华尔街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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