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布棉花直补细则 中央补贴资金按两种方式发放
发表时间:2014-09-18    作者:于江艳 发表评论

  《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兵团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暂行)》

  政策的靴子落地,新疆的棉农和轧花厂终于吃上了定心丸,只等接下来加劲采摘和收购棉花了。

  昨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据悉,新疆是全国首个公布这一改革试点方案的省区。

  根据试点方案,棉花目标价格补贴的发放,将按照核实确认的棉花实际种植面积和籽棉交售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央补贴资金的60%按面积补贴,40%按实际籽棉交售量补贴。

  也就是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下达后,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当年全区棉花实际种植面积,将补贴资金总额的60%切块下达各地(州、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当年籽棉交售量,将补贴资金总额的40%切块下达各地(州、市)。

  特种棉(包括长绒棉和彩棉)的补贴标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陆地棉补贴标准的1.3倍执行。

  业内人士认为,新的补贴方式更科学,将有效防止种棉户只注重种植面积而忽视棉花质量,同时,对于那些依靠套种棉花来获取补贴资金的种植户也是约束。

  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对象为全区棉花实际种植者,主要包括:基本农户(含村集体机动土地承包户)和地方国有农场、司法农场、部队农场、非农公司、种植大户等棉花生产者。对于没有经过申报、公示、审核的棉花种植面积,以及在国家、自治区明确退耕的土地上种植棉花面积,或在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在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种植的棉花面积,均不予列入补贴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要领取到补贴,棉农必须得将籽棉交到经自治区资格认定的棉花加工企业,拿上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或收购发票,且票面项目应填写齐全。

  因今年棉花种植早期遭遇大风、低温等异常天气,使得棉花采摘时间比往年推迟10来天,目前,吐鲁番、石河子等个别地方开始采摘收购棉花,而棉花大面积采摘则要等到一星期以后。

稿件来源:新疆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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