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棉花会议]质检总局:强化质量监管 服务目标价格改革大局
发表时间:2014-09-25     发表评论

  强化质量监管 服务目标价格改革大局一一在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 吴清海 

  同志们: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强化棉花质量监管、服务目标价格改革大局,切实保障新年度棉花质量秩序,讲三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对质量监管的新要求

  中央决定的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各级质监部门和纤检机构要站在拥护改革大局的高度,坚决贯彻执行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的重大举措,进一步深化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棉花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改革试点方案对棉花质量监管提出的新要求。一是棉花公证检验数量是核定棉花实际产量的重要基础数据,公证检验重量务必做到真实准确可靠。二是改革试点方案确定推行棉花专业仓储制度,实施监管棉花在库重量检验,这是对棉花质检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深化棉花公证检验制度改革意义重大。实施改革试点方案的过程就是构建新的棉花质量监管模式的过程,各级质监部门和纤检机构要切实增强政治大局意识、责任使命意识,全面准确把握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对质量监管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关注、支持和参与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履行棉花质量监管工作职责。

  二、全力支持做好改革试点中的质量监管工作

  质量监管是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改革进程大局,事关广大棉农的切身利益,事关棉花产业的健康发展。各级质监部门和纤检机构要在总局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协调一致地支持目标价格改革中的质量监管工作。要坚决服从中纤局的统一调配和协调安排,做好人员、设备的组织调配工作,齐心协力做好新疆棉花公证检验工作,支持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要准确把握改革要求、自身定位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棉花质量国家标准,严格遵守技术规范和公证检验实施办法,严格工作规程要求,严格新疆监管棉花质量、数量把关。提高公证检验效率,及时、准确发布公证检验数量、质量信息。要加强数据核查,对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及扰乱正常公证检验秩序的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移交、早报告,严格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风险,维护改革大局秩序。总局决定安排协调小组常驻新疆开展工作,及时加强指导协调,支持当地妥善解决公证检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力配合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三、继续做好全国棉花质量监管工作

  各级质监部门和纤检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把握棉花供求形势,分析新棉上市后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排查潜在风险隐患,制定符合地域特点的质量监督工作方案,认真履行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公证检验、监督抽验三项基本制度,全面做好棉花质量监管工作,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要强化新棉收购加工环节监督检查,督促棉花加工企业贯彻落实棉花质量标准,积极推进棉花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混等混级和异性纤维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棉花掺杂使假以及"两小一土"、无资质加工的质量违法行为,确保棉花收购和加工质量。要切实做好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组织实施,继续加强公证检验工作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完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工作质量。认真做好对农发行贷款的棉花加工企业的成包皮棉公证检验工作,及时提供逐包品质、数量公证经验数据,服务农发行贷款监管工作。要继续加大棉花公证检验监督抽验力度,加强工作质量考核,严格督查纤检机构自身工作行为。

  总之,做好今年棉花质量监督工作责任重大。各级质监部门和纤检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质量监督职能,服务目标价格改革大局,维护全国棉花质量安全。

稿件来源:中国棉花信息网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相关资讯
  •  
  •  焦点新闻
网站背景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产品与服务 | 信息定制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 - 2014 www.web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认证: 沪ICP备10039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