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棉花市场要事盘点
发表时间:2015-01-15     发表评论

  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文件提出,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

  2月起,安徽省把皮棉、棉纱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成为全国范围内首个打破“高征低扣”政策的省份。消息传出后,河北、河南、浙江、湖南、山东、陕西、江西、江苏也先后开始了“高征低扣”改革。

  4月1日,国家对储备棉销售政策做出调整,标准级竞卖底价将由18000元/吨调整为17250元/吨。

  4月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布2014年棉花目标价格,每吨19800元,对新疆地区的棉花生产者实行差价补贴。生产者按市场价格出售棉花,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给植棉户补贴,以保护植棉户种植收益,而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国家不发放补贴。

  9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公布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疆棉花直补细则正式出台。

  9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2015年除发放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89.4万吨棉花进口配额满足纺织配棉等需要外,不再增发进口配额,并引导国内纺织企业多用国产棉。

  12月中旬,《安徽省2014年棉花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棉花补贴对象为安徽省棉花实际种植者,补贴方式为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当年棉花实际种植面积和当地亩均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这是安徽省首次出台棉花补贴方案。

稿件来源:《中国纺织》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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