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新疆棉花种植面积调减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3-12    发表评论

  新发改农经〔2015〕261号 

  关于认真做好棉花种植面积调减工作的通知工作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统计局、水利局、畜牧局: 

  当前,棉花生产正由南到北逐步展开,棉花种植结构调整已进入关键时间。为进一步引导广大棉农科学调减棉花种植面积,提高农民收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析形势,认真做好棉花种植面积调减的宣传引导 

  当前,国际、国内棉花期货低价位波动运行,今年棉花目标价格将低于上年水平,棉花种植比较效益普遍低于往年。因此,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棉花市场的新变化,加大做好棉花种植面积调减的宣传引导工作,科学调减棉花,防止盲目种植,减少种植风险。各地要将调减棉花种植面积,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落实。 

  二、明确重点,确保调减面积取得实效 

  严格落实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科学引导基本农户逐步退出次宜棉区、风险棉区、低产棉区。认真做好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棉花种植的清理工作,坚决调减棉花种植面积。 

  (一)对基本农户面积调减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算好投入产出帐,引导棉农种植经济效益高、市场有保障的农作物。要根据本区域农业发展布局、农业用水配套和农民种植意向,科学规划,稳步推进,避免简单化。要积极帮助广大棉农主动适应市场变化,牵线搭桥,发展“订单农业”,确保农产品产得出、销的好,提高农民收入。 

  (二)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棉花面积调减工作要态度坚决,措施有力。要明确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是棉花种植面积调减的重点,明确调减指标。要认真落实自治区“退地减水”的各项政策措施,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土地利用使用制度,对无证开发土地种植的棉花禁止发放种植证明。 

  三、落实政策,确保农民收入有所提高 

  去年,由于自然灾害、市场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次宜棉区、风险棉区、低产棉区的棉农收入减少。加快棉花种植产业结构调整,落实扶持政策,是确保农民收入增加的有效措施。 

  (一)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市场变化,积极引导广大棉农退出次宜棉区、风险棉区、低产棉区的棉花种植,改种春小麦、玉米、小杂粮等粮食作物;以做好“订单农业”为前提,改种加工辣椒、加工番茄等特色经济作物;结合畜牧业发展,退棉还草,改种苜蓿、青贮玉米等饲草料,解决畜牧业发展中饲草料不足的问题,促进种植业结构由粮经二元结构向粮经草三元结构转变,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产业结构调整的各项扶持政策。对退棉改种春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不受春小麦生产种植计划的限制,春小麦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标准与计划内同等对待。对种植玉米(包括饲料玉米)的将享受玉米良种补贴;对退棉改种其它农作物且未实施高效节水建设的耕地可享受高效节水补贴。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采取措施,在资金、政策上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确保棉农收入不减。发改部门要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项目上优先安排。财政部门要做好涉农资金的整合和优化,确保财政资金集中优势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农业部门要做好结构调整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指导做好农业技术服务;畜牧部门要做好饲草作物种植的技术指导。 

  四、依靠科技,认真落实棉花生产的增产措施 

  要按照“优化布局、主攻单产、增加总产、降低成本、节本增效”的方针,集约项目,集中力量,集成技术,主攻单产,改善品质,提高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确保棉花生产稳步发展,国家优质商品棉基地地位不动摇。

  (一)认真开展棉花高产田建设攻关。以棉花“矮密早”栽培技术为基础,以高效用水技术推广为手段,以农机装备为支撑,组装配套适合于当地农业生产,有利于机械化作业的综合生产技术,重点抓好100万亩棉花全程机械化优质高产攻关。

  (二)认真开展棉花高产模式攻关。要结合“千万亩棉花”高产田建设和“十二五”优质棉花基地建设,认真总结近几年棉花高产栽培的经验,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高产模式攻关,做好技术储备,为大面积棉花均衡增产提供可靠依据。 

  (三)认真抓好各项技术措施落实。要抓好棉花“三圃田”建设,认真落实精量播种、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水肥一体化等各项增产措施,努力降低成本,增加单产,提高效益。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2015年棉花调减工作落实情况于2015年3月30日前,以联合行文形式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统计局、水利厅、畜牧厅。 

  联系人: 

    发改委:苏武峥,联系电话:2824675 
    财政厅:马俊林,联系电话:2816770 
    农业厅:王建设,联系电话:8551242 
    统计局:叶钟铃,联系电话:8872222 
    水利厅:张 娜,联系电话:5851105 
    畜牧厅:熊 玲,联系电话:8554033 

  附件:2015年自治区棉花种植面积调减指导性计划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统计局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畜牧厅

  2015年3月7日

 

附件:

2015年自治区棉花种植面积调减指导性计划表
单位:万亩
序号
地州
2014年棉花种植净面积
2015年棉花调减净面积
小计
其中
基本农户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1
乌鲁木齐市
4.339
1.283
3.056
1.1
2
克拉玛依市
13.3359
5.7126
7.6233
3.5
3
吐鲁番地区
41.2249
25.2109
16.014
8
4
哈密地区
44.9334
25.2263
19.7071
8
5
昌吉州
204.202
147.9963
56.2057
28
6
伊犁州
17.9788
9.0799
8.8989
3.5
7
塔城地区
345.5294
216.5288
129.0006
57.9
8
博州
160.4858
68.7268
91.759
37
9
巴 州
470.9212
111.9898
358.9314
123
10
阿克苏地区
796.3185
525.4185
270.9
110
11
喀什地区
786.9211
596.3464
190.5747
77
12
克州
19.18
8.28
10.9
3.5
13
和田地区
61.421
45.0454
16.3756
6
14
合计
2966.791
1786.8447
1179.9463
466.5

稿件来源:新疆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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