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禁止在纺织品中使用特定偶氮染料 采购商如何应对
发表时间:2015-06-10     发表评论

  2015年4月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第175号政令,对《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质管制法》(昭和48年法律第112号)进行修订,正式把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特定偶氮染料列为有害物质,禁止在纺织品中使用,该政令将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实施。

  为应对该法规的变更,某日本知名公司(公司A)将于6月25、26日针对不使用特定偶氮染料法规召开说明会。主要对象为日本采购商。2场/天,共4场。届时将邀请白名单在日负责人讲解白名单管理体系。
  另,某日本知名公司(公司B)将于6月18日、7月2日对该法规的具体内容和疑难点做一讲解。面向对象不限,举办地点为大阪。1场/天,共2场。

  说明:白名单管理体系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和日本纤维产业联盟共同建立,旨在对纺织品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化学物质进行主动管理,建设绿色供应链,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追溯的纺织产品;保证输日纺织品符合日本不使用特定偶氮染料的法律要求,避免对纺织品进行批批检测,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保证中日贸易畅通。

  更多详情,请随时关注纺织品安全网www.cntextile.com,或关注白名单管理体系官方微信bmdgltx2。

稿件来源:ct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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