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启动2015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发放工作
发表时间:2016-04-06    作者:邵传营/张超林 发表评论

  近日,高唐县财政局会同发改、多办、统计,纪委等部门,联合启动2015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发放工作。补贴对象为棉花种植者,补贴标准为每亩150元。

  按照财政部部署,2015年我省继续执行内地棉花主产区补贴政策,补贴依据为2015年棉花种植面积,实行“谁种植,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

  为做好此项工作,高唐县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发改、农业、统计部门负责方案的制定、宣传、补贴资金的筹集和拨付,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棉花种植面积的收集、分析、统计、公示(发放后)工作;统计部门负责提供分区域棉花种植面积数据,并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对棉花种植面积核实监管(分户种植面积由基层政府负责落实);农业部门负责对乡镇提报的棉花种植面积等信息进行审核,并向财政部门如实提供,乡镇农技站负责棉花种植面积的信息采集、核查、公示(发放前)、整理、录入工作;农发行负责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补贴资金拨付;农信社等金融机构通过“齐鲁惠民一本(卡)通”办理资金兑付工作。二是切实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率。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组织乡镇财政分局、农技站及相关人员,采用集中人员联合办公等方式,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基础数据录入、审核工作,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到户。三是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全县于4月1日—4月15日之间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四是严格补贴发放纪律。实施“四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资金兑付到户;“六不准”即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数额,不准截留、挤占或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集体代领补贴,不准用补贴资金抵顶各种欠款,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切实加强补贴发放纪律,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棉农手中。五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广泛开展宣传工作,使补贴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为棉花补贴方式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稿件来源:高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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