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发表时间:2016-09-22     发表评论

  年初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经信委、人社厅等部门,反复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于9月6日正式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自治区现有纺织服装产业各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一是简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在维持原有“纺织服装企业贷款贴息、服装家纺等纺织深加工产品出疆运费和进疆面料运费补贴、毛纺麻纺产品出疆运费补贴、出疆棉纱棉布运费、企业电费财政补贴、新招录新疆籍员工岗前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原有的8个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合并为1个综合性的办法。

  二是明确审核责任。按照谁使用补贴资金、谁负责审核补贴资金的原则,在各县市成立专门的补贴资金联审机构,由主管财政的县领导牵头负责,财政、经信、国税、人社等部门确定专门人员,专门负责审核拨付补贴资金。

  三是预拨补贴资金加快兑付进度。补贴资金采取预拨加清算的方式,每半年由自治区财政向各地州市预拨一次。同时,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季度或半年向企业兑付补贴资金,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

  四是对运费补贴实行动态管理。对出疆棉纱棉布运费补贴实行动态管理,当实际出疆运费低于补贴标准时,以自治区核定的实际出疆运费予以补贴。适当限制棉纱过量出疆,保证疆内织布企业正常使用棉纱。

  五是简化资金拨付程序。按照自治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人数、以定额方式对企业员工一次性给予培训补贴和社保补贴,简化了相关手续。

  六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督。自治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会同经信、财政、人社等部门,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各地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核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对新疆纺织服装行业发展产生明显促进作用。一是各项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交给县级政府负责,调动了基层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补贴资金实行预拨,加快了补贴资金兑付进度,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三是自治区对补贴资金使用进行全覆盖核查并跟踪问效,保障了补贴资金安全。四是将南疆四地州设备融资租赁贷款纳入贴息范围,实行特殊优惠,促进南北疆产业平衡发展。

稿件来源:财政部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相关资讯
  •  
  •  焦点新闻
网站背景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产品与服务 | 信息定制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 - 2014 www.web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认证: 沪ICP备10039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