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省份1月份CPI涨幅扩大 海南涨幅4.2%全国最高
发表时间:2017-02-21    作者:李金磊 发表评论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全国31个省(区、市)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数据显示,30省份1月份CPI同比涨幅均较去年12月份扩大。专家认为,今年物价上涨压力有所上升,但缺乏大幅上涨的基础,物价上涨难成持续趋势。

  30省份1月份CPI涨幅扩大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月份全国CPI同比上涨2.5%,涨幅比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

  在地方层面,物价涨幅也普遍回升。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海南等30个省份1月份CPI同比涨幅均较去年12月份扩大。涨幅回落的地区为西藏,其1月份CPI涨幅为2.8%,较去年12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在31个省份中,涨幅最低的省份为云南和陕西,CPI涨幅均为1.5%,这意味着全国已经没有一个省份的1月份物价涨幅低于1%。

  海南CPI涨幅迈入“4时代”

  数据显示,海南1月份CPI同比涨幅为4.2%,涨幅全国最高,也是目前全国唯一CPI涨幅进入“4时代”的地区。

  此外,1月份CPI涨幅处于“3”时代的地区数量也有所增加。数据显示,1月份,上海市(3.6%)、天津市(3.4%)、湖北省(3.2%)、广东省(3.1%)这四地的CPI涨幅均超过了3%。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对中新网记者表示,1月份CPI涨幅扩大,主要是受春节效应影响,消费需求旺盛,供应相对紧张,食品等价格有所上涨。

  预计物价上涨难成持续趋势

  对于未来物价走势,赵锡军认为,随着经济形势企稳,今年物价上涨压力有所上升,但也缺乏大幅上涨的基础。

  赵锡军表示,央行强调要坚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流动性供应比较审慎,在政策层面的约束下,物价也难以出现大幅上涨,通胀压力有望仍处于可控范围。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预计,由于翘尾因素下降,2月份CPI涨幅将明显回落,有可能重回2%以下。

  连平认为,全年来看,年中5、6月份CPI同比涨幅仍有走高可能,但下半年随着翘尾及新涨价因素的回调又会重新回落,全年通胀压力并不明显,不过仍应关注核心CPI的持续上涨态势。

稿件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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