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森股份股东大会议审议10项议案 均未获通过
发表时间:2018-01-08    作者:崔启斌/刘凤茹 发表评论

  近日步森股份(002569)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10项议案。1月7日晚间,步森股份发布公告称,10项议案在股东大会上均未获得通过。

  据了解,提请步森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包括《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的〈公司章程〉的议案》等4项内容。

  在《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中,包括选举赵春霞、封雪、柏亮和胡少勇4人为步森股份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项具体议案。步森股份《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中的具体议案还包括3项,具体来看,分别选举陶宝山、叶醒、林明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中,包括选举蔡众众和潘祎为步森股份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两项议案。

  公告显示,出席步森股份此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9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约为1.03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21%。

  需要指出的是,除了《关于修改的〈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外,其余9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步森股份披露的相关公告显示,普通决议事项采用累计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而《关于修改的〈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步森股份股东大会做出的特别决议事项,该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从步森股份披露的议案表决情况来看,普通决议事项均未能取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以选举赵春霞为步森股份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为例,同意该项议案的约4965.06万股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8.44%。

  此外,《关于修改的〈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事项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约4680.02万股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5.66%;反对该议案的约5566.44万股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4.31%,由于该项议案未能取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因此该项议案也未获通过。

稿件来源:北京商报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相关资讯
  •  
  •  焦点新闻
网站背景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产品与服务 | 信息定制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 - 2014 www.web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认证: 沪ICP备10039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