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棉行协:棉纺集群地存“高征低扣”问题,不公平市场环境亟待改革
发表时间:2018-04-02     发表评论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改革完善增值税,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纺织行业也应该是此次增值税降税的获益产业之一。在探讨增值税税率下调对行业影响的问题时,中棉行协也与几家大型棉纺织企业进行交流:理想状态下,如果以纯棉纱产品为例,成本16000元/吨棉花价格(无税价),其他固定成本3000元/吨(无税价),加工后棉纱售价为23000元/吨(无税),增值额就是23000-16000-3000=4000元/吨,增值税减少额=4000*1%=40元/吨;按2017年全国纺纱产量近2000万吨计算,增值税减税额约达到8亿元。企业认为,税率下调1%肯定有助于企业减负,但实际情况下,纺织各产业链环节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成本构成和盈利状况有差异,增值税下调对行业各个环节的影响也不尽相同。从产业链来讲,后道服装产业的减税力度应该较前道更大,由于服装具有品牌价值,其产成品附加值高,因此增值也高,这也是为什么服装企业更愿意企业重心转向“品牌建设”,减少税负也是企业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棉纺织作为整个纺织产业的前道环节,也在努力打造产品品牌,提升棉纺织产品增加值,既有助于降低企业流转环节的税负,提高企业利润率和增加企业资本积累,又为扩大生产规模和加大研发投入提供基础,有助于推动棉纺织产业经济结构转型,实现产品的高质量发展。

  在此之前,国内纺织企业处于“高征低扣”的困扰之中,2014年内地各省陆续实施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改革,在给纺织企业减负上取得了历史性成绩。到现在为止,国内仍有重要的棉纺织生产地区存在“高征低扣”问题,农产品加工抵扣的4个百分点由用棉企业承担,给企业形成了不对等、不公平的市场环境,希望能够尽快在这些地区加快推动“高征低扣”改革进度。

稿件来源:中棉行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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