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4-15    作者:消费品工业司 发表评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40号)和《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消费〔2016〕32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第二批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公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组织做好本地区再生化学纤维(涤纶)生产企业的申报工作。

  二、再生化学纤维(涤纶)生产企业自愿申请,如实填报《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并按《企业需要说明的情况和相关资料清单》(附件2)提供相关材料。

  三、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6月30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申请书》电子版发yangtao@miit.gov.cn。

  联系人:杨涛010-68205662

附件1、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申请书
附件2、企业需要说明的情况和相关资料清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2018年4月13日

稿件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相关资讯
  •  
  •  焦点新闻
网站背景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产品与服务 | 信息定制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 - 2014 www.web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认证: 沪ICP备10039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