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中国细旦涤纶短纤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终裁
发表时间:2018-07-03     发表评论

  6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的细旦涤纶短纤(FineDenierPolyesterStapleFiber)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认定中国大陆、印度、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在该项裁定中,4名委员均投赞成票。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商务部将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征税令。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5503.20.0025项下产品。

  2017年5月31日,美国企业DAKAmericasLLC、NanYaPlasticsCorporation,America和AurigaPolymersInc.代表美国国内产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韩国、中国台湾地区、越南的细旦涤纶短纤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7年6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韩国、中国台湾地区、越南的细旦涤纶短纤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印度的涉案产品发起反补贴立案调查。2017年7月13日,因美国企业撤销对越南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立案申请,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终止对越南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

  2017年7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的细旦涤纶短纤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印度的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2017年10月3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印度的细旦涤纶短纤作出反补贴初裁。2017年12月1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的细旦涤纶短纤作出反倾销初裁。2018年1月1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印度的细旦涤纶短纤作出反补贴终裁。2018年5月2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的细旦涤纶短纤作出反倾销终裁。

稿件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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