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
发表时间:2018-10-12     发表评论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现将2019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公布如下:

  一、配额数量

  2019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量为89.4万吨,其中国营贸易比例为33%。

  二、申领条件

  2019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基本条件为:2018年10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2017年以来在海关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营贸易企业;

  2、纺纱设备(自有)5万锭及以上的棉纺企业。

  三、申请时间

  2019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至30日。

  申请者可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领取,或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下载《2019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国家发展改革委各授权机构负责受理属地范围内的企业申请,并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企业申请表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抄报商务部。
企业申报有关信息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示,公示期内接受举报,经确认申请材料不属实的,取消被举报申请者申请资格。

  四、分配原则

  上述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将根据申请者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包括历史生产加工、进口实绩、经营情况等)和其他相关商业标准进行分配。

  五、其他要求

  (一)申请者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不得有任何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二)申请者通过使用获得的棉花进口关税配额进口的货物由本企业加工经营,不得转卖。

  (三)获得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要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其授权机构组织开展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如实提供检查所需资料数据。

  六、罚则

  对虚假申报或拒不履行承诺的申请者,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适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对虚假填报申请表、伪造有关资料骗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以及未按规定开展进口业务的,将收缴其配额证,并依规限制其今后申请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稿件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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