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称子公司客户无力付款 上海峰龙:长园和鹰失约在先
发表时间:2018-12-28    作者:吴凡 发表评论

  12月24日晚,长园集团回复上交所问询函时,承认子公司长园和鹰项目及业务真实性存在问题,公司独立董事也怀疑长园和鹰原负责人存在业绩造假的嫌疑。一时间,长园集团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公司股票也在12月25日、26日连续一字跌停,坏消息一时不停。

  在2016年6月长园集团高溢价对长园和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和鹰)80%股权进行收购后,彼时顶着高额业绩承诺的长园和鹰原董事长尹智勇决定与其管理团队让长园和鹰踏入新领域——智能工厂业务。

  2016年,长园和鹰签约了三个智能工厂项目,涉及合同资金6.6亿元。其中,长园和鹰的技术团队将帮助客户上海峰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峰龙)打造“峰龙科技女装智能柔性生产线系统集成项目”,项目合同金额为1.7亿元。

  若一切顺利,客户们将获得量身打造的高端智能制造项目,而长园和鹰也将挖到新业务的第一桶金,尹智勇的业绩承诺重担也将卸下大半。然而长园集团在12月24日对上交所二次问询函的回复中表示,长园和鹰的业绩存在造假嫌疑,上述三个项目出现了工期和项目结算滞后的棘手情况,公司更是直指上海峰龙已无支付货款的能力,后者已无继续付款意向。

  12月25日,走访了上海峰龙,并且联系到了上海峰龙的负责人田峰,其表示,长园和鹰的情况不符合当初的承诺。“一方面在原先商议的两个时间节点(去年4月和去年8月),长园和鹰均未完全实现项目交付。”田峰指出,“另外,长园和鹰的智能工厂项目截至目前未达到要求,一些系统还不连贯,调配没有完成。”

  实探上海峰龙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峰龙是一家位于上海金山区,从事经营女装、裙装、礼装等高端产品、团体定制业务的服装生产企业。

  而长园和鹰为上海峰龙提供的智能工厂解决方案,要为其打造年产10万件定制服装的工业4.0智能工厂。长园和鹰官网显示,工厂通过数字化控制系统和智能悬挂输送系统实现原材料、裁片、成衣等物料的智能存储与跨楼层智能输送,提升物料管理效率,大幅降低物料转运中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

  在长园集团对深交所二次问询函的回复中显示,“峰龙科技女装智能柔性生产线系统集成项目”的工期是2016年12月动工,2017年12月合同双方签署验收确认书。

  根据智能工厂项目销售合同,客户应于项目验收后在约定时间内支付项目进度款。上市公司称,包括上海峰龙在内的三个客户均已于2017年12月对项目进行了验收,但客户在验收后未按时付款。

  通过走访,长园集团发现,上海峰龙在与长园和鹰签订合同时为仅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公司,其智能工厂项目目前处于停工状态,且厂房、办公楼均为租赁。而上海峰龙未按期支付房租且存在大量诉讼纠纷,目前已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工厂没有生产迹象。由此长园集团判断,上海峰龙在签订合同时可能并不具备履行合同项下付款义务的能力。

  那么事实是否与长园集团所述一致?12月25日,赴上海峰龙智能工厂项目所在地——上海金山区朱泾镇泰日路288号。

  上述地址也是上海峰龙的注册地,但在现场并未发现“上海峰龙”的标牌,大门的右侧显示的公司名称为“棕榈泉(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泉)。

  从大门外往内看,正值中午12点左右,厂区内颇为冷清,无人在厂区内走动,仅有几辆汽车停在里面。工厂门口保安亭内闲坐着一位年长的门卫,其表示,上海峰龙确实在此处,但这边在今年3月后就停工了,具体情况需要联系上海峰龙的负责人。

  几经辗转联系到了上海峰龙的负责人田峰,他用两点概括了上海峰龙目前的情况:一是长园和鹰提供的智能工厂项目调配没有完成,这不符合当初对方的承诺;二是公司自身存在物业产权纠纷问题。

  长园和鹰多次拖延项目?

  在田峰看来,智能工厂项目是好项目,而主要问题在于,长园和鹰并未按照原定计划完成项目的交付。

  田峰回忆称,交易双方约定的智能工厂项目最初的交付时间是2017年4月,不过长园和鹰无法按时完成项目交付;此后项目交付时间又延至2017年8月,但长园和鹰依然没有完成交付。

  “到了今年3月份,长园和鹰的董事长尹智勇因意外进入了重症监护室,项目没人拍板,无法进行下去,遂拖至现在。”田峰表示,“出于用工成本的考虑,今年5月公司全面停工。”

  不过对于田峰的说法,长园集团的董秘高飞并不认同:“田峰在2017年12月份与我们签署了一个验收报告(验收确认书),既然已经验收了,就说明他认同我们的设备,从财务的角度讲,我们是确认了收入。”高飞向记者解释道,“因此,我就不了解2017年4月和8月,他所指的项目交付的时间节点是什么。”

  对于长园和鹰迟迟无法交付智能工厂项目的原因,田峰称主要是因为项目调配没有完成,系统不连贯,“他们这块业务还没什么经验,也是摸着石头过河”。

  事实上,长园集团在对上交所的回复中也表示,长园和鹰在联动联调方面缺少技术积累,主要依赖第三方,而且模块之间软件衔接联动性较差,智能工厂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高飞则表示,智能工厂是一个系统性工厂,可以说在2016年以前,行业对智能制造没有准确的定义和理解;就连客户对如何联调联动、什么样才算是一个真正完工的智能工厂也没有完全定义,所以签订的协议都比较宽松。

  截至今年6月底,上海峰龙智能工厂项目完成度为99.14%,累计回款940万元,而项目合同总金额为1.7亿元。那么上海峰龙是否如长园集团在回复函中所述,已无继续付款意向?

  田峰对此进行了否认:“我们首先要解决与长园和鹰的这种分歧,第一我们希望设备到厂、安装的费用,能够做一个明确的框架评估;第二,长园和鹰要给我们一个公司未来运行的保证,如果项目再延误就要追究工期延误和损失责任了。”

  田峰表示,希望继续推进项目,上海峰龙此前已与长园和鹰的新任总经理沟通过,长园和鹰称需内部商量。“之后双方可能会签一个补偿协议,在此基础上,我们会迅速做一些调整。”

  有意思的是,高飞向记者表示,公司会请律师和上海峰龙进一步沟通,了解事情的进一步进展后公司也会进行公告,“但截至现在,我们没有收到田峰的任何反馈”。

  上海峰龙已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长园集团公告信息中所述的上海峰龙“存在大量诉讼纠纷”和“已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事项,田峰并不认同。

  天眼查显示,今年8月至9月,上海峰龙曾相继被上海顶鹰金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泊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棕榈泉、上海诗恒雅帼建材有限公司起诉,起诉原因包括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不过田峰表示,公司目前所涉及的诉讼只有与棕榈泉的物业纠纷。“因为当时项目落地比较着急,所以我们不得不采取租赁的方式,而租赁方就是棕榈泉。”田峰说,“智能工厂项目交付期限一拖再拖,这几个月房屋一直都是闲置的,所以我们和棕榈泉方面出现了一些房屋租赁纠纷,不过目前双方已经在积极协调了。”

  此外田峰强调,上海峰龙与棕榈泉的相关诉讼,并不阻碍上海峰龙与长园和鹰的合作,“我们所有的项目在建设伊始就提出一个非常明确的要求,可移动、可拆卸,目前我们正在物色新的地块,后续智能工厂项目将移至新地块上”。

  另外,就上海峰龙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相关事项,田峰向记者出示的一份结案证明显示,申请人上海泊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峰龙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截至11月30日,上海峰龙已完成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案件执行完毕结案。

  对于田峰所述,高飞表示,在那个时间点,公司的律师见了上海峰龙的一个负责人,实地调查了上海峰龙的一些情况,而上海峰龙在那个时间点确实存在这些(诉讼等)情况。

  12月25日晚间,田峰向记者表示:“我们将与长园和鹰有一个深度沟通,我想会有一个公正透明的结果。”

稿件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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