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实控人陆克平悲情落幕 被证监会严惩
发表时间:2020-05-27     发表评论

  近日,在行业被誉为“毛纺巨子”、资本大佬的76岁陆克平晚节不保。

  证监会官网于25日晚更新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四环生物实控人陆克平因涉及多项违法,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陆克平何许人也?

  陆克平不仅是四环生物的实控人,更一度是A股上市公司——江苏阳光、海润光伏(现已更名为“海润退”)的实控人,同时还是新三板公司阳生生物的实控人。另外,他还一手组建了阳光集团。

  天眼查显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精毛纺生产企业。目前拥有总资产36.3亿元,固定资产24亿元。

  公司现有精纺纱锭12万锭,织机600台,年产精纺呢绒1800万米,高档服装120万套,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高支高档薄型面料生产基地,公司在1999年9月27日上交所上市交易。

  阳光集团一度是国家重点企业集团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行业排头兵,先后涉足毛纺、服装、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多种产业,其中公司的毛纺、服装制作在行业名列前茅。2006年阳光集团的阳光呢绒被评为“中国世界名牌”。

  正是如此,陆克平被业界称为“毛纺巨子”。

  陆克平犯了啥事被终身禁入、罚2700多万?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四环生物、陆克平等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连续五年虚假记载实控人信息。证监会查明,自2014年起,陆克平通过控制陆宇等13个证券账户及2个权益工具,在2014-2018年间交易四环生物股票,同时通过上述账户在四环生物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此外,陆克平还控制一致行动人赵红等4人账户。

  陆克平通过上述19个涉案账户组交易四环生物股票,使其控制的四环生物表决权不断扩大。证监会认定,陆克平不晚于2014年5月23日成为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且其在2014年5月23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实际控制四环生物。而四环生物在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均披露“无实际控制人”等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处罚书显示,截至2018年4月11日,陆克平持股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39.42%。也就是说,其确有“坐庄”之实。

  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陆克平、孙国建)》。

  另外,陆克平等人还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履行上市公司收购公告和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以及存在在限制交易期限内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

  证监会查明,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共同持有四环生物股票达5%及每增加5%时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继续买卖四环生物股票。陆克平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账户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累计买入6.27亿股,累计买入金额43.21亿元;累计卖出2.72亿股,累计卖出金额19.51亿元。

  如此大费周折,应该盆满钵满?但结果让人大跌眼镜。

  最终投资亏损近10亿,称这么做为公司利益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陆克平在听证过程中提出如下申辩意见:

  其一,陆克平知悉的四环生物经营信息来源于其配偶、前十大股东之一的郁某芬,不应因其知悉四环生物经营信息推断其为实际控制人,且四环生物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是由董事长孙国建认可、推荐,与陆克平无关,相关人员指认其为实际控制人与事实不符;

  其二,陆克平是为公司利益从事涉案行为,最终投资亏损近10亿,且积极配合调查,其并无违法的故意,主观恶性轻;

  其三,华樱等人并非陆克平一致行动人,应将其交易金额剔除;其四,对限制期内交易的行为,应适用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而非第二百零四条。综上,陆克平请求免除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处罚,请求从轻或减轻限制期内交易行为的处罚。

  不过,证监会认为,陆克平自2014年开始增持四环生物股票,达5%时及增持过程中每增加5%时未依法公告、报告,且存在限制交易期内违法买卖股票的行为,并指使四环生物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手段特别恶劣,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陆克平知悉并组织实施上述行为,违法情节较为严重。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陆克平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另外,还对于陆克平处以2734万元罚款。

  76岁的陆克平,至此再与资本市场无缘。

稿件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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