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又一政策文件出台。近日,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企业是产业链、供应链的实施主体,其中优质企业是领头雁、排头兵。工信部表示,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不仅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迫切需要。
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分析,《指导意见》的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制造业优质企业的范围及梯度培育格局。而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格局,有利于统筹整合政策资源,提升各项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政策传导效果,也有利于强化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企业的合作,构建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发展生态。
哪些企业将受益?根据《指导意见》,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为代表的优质企业,是此次六部门发文重点支持的对象。
树立三类典型标杆企业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实施领航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推动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优势,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企业不分大小,只要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在制造业基础和产业链中发挥独特作用,都是制造业优质企业。根据企业在产业分工中的位置和规模,《指导意见》提出树立产业链领航、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三类典型标杆。
《指导意见》明确,力争到2025年,梯度培育格局基本成型,发展形成万家“小巨人”企业、千家单项冠军企业和一大批领航企业。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指导意见》从支持企业自身做强做优做大方面提出了六项任务举措,从政策支持和精准服务方面提出了两项保障举措,对企业培育发展予以支持。
吴琦介绍,制造业企业长期以来的问题,一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较弱。基础前沿和高新技术研究不足,部分关键技术和核心零部件对外依存度较高。二是融资难题长期难解,经营成本负担较高。特别是对于民营制造企业、中小制造企业来说,融资渠道不畅。
“《指导意见》的另一个亮点就是明确了工信部牵头,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证监会参与的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跨部门协调和联动机制,并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举措,有利于形成政策合力,提升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吴琦说。
对哪些行业带来利好
《指导意见》特别提到,加大基础零部件、基础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高端仪器设备、集成电路、网络安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产品、装备攻关和示范应用。
工信部指出,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持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存在风险、企业发展韧性有待增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水平不够,技术创新、经营管理等专业化人才存在较大缺口等。
针对上述问题,在支持企业自身做强做优做大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加强国家科技创新资源对企业的支持和开放;引导企业广泛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引导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搭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平台;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创新;鼓励企业加强对外开放合作。
一位汽车企业负责人介绍,发挥优质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可以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各类企业做优做强,从而促进我国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整体提升。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第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王一鸣日前在一场论坛上表示,中国在核电、高铁、工程机械、通信设备等终端产品都具备了一定的国际竞争力。相比终端产品,关键零部件的技术迭代更快、专业化程度要求高,产品的研发往往基于基础研究,市场竞争也更激烈,所以怎么在关键技术这些中间品领域形成创新能力,对中国的产业链安全也越来越重要。
吴琦分析,文件的出台对制造业企业带来诸多政策利好。一是利好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比如基础零部件、基础电子元器件、网络安全等。二是利好高精尖行业特别是数字经济相关行业,比如智能制造、5G、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等。三是利好具有先进绿色低碳技术的行业,比如工业低碳技术、绿色制造技术等。
“总体来看,《指导意见》中的政策已较为全面,也非常具有针对性。”吴琦说,制造业更大的难题在于对于科技创新的支持和民营中小企业的支持。建议出台鼓励制造业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文件,促进科技成果的高水平大规模创造与有效转化应用。此外,鉴于当前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应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打造符合科技型制造业企业融资需求的产品体系,比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
支持“制造业优质企业”上市、并购、发债
资本市场支持方面,为促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指导意见》要求,“组织领航企业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梳理,鼓励通过兼并重组、资本运作、战略合作等方式整合产业资源,提升产业链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在完善金融财政政策措施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加强企业融资能力建设和上市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
证监会数据显示,2020年,共394家公司首发上市,融资4670亿元,规模创十年新高;再融资9476亿元,并购重组金额达1.66万亿元;交易所债券市场合计融资8.48万亿元;创投基金在投本金8877亿元,增幅近40%。
事实上,伴随注册制改革推进,资本市场在并购重组、IPO上市、债券发行等方面,一直在持续推进改革完善。
并购重组方面,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郭瑞明介绍,为推动提高并购重组质量和效率,优化和调整注册制下审核机制和审核标准,证监会从严监管“三高”并购(高估值、高商誉、高业绩),并购重组的制度环境得到大幅优化,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
IPO方面,各板块制度逐步完善,企业上市预期更加清晰。
科创板聚焦于培育出更多具有“硬科技”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企业,两年来运行平稳。
7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披露称,要稳步推进科创板建设,进一步完善注册制改革试点工作。“要坚守好科创板定位,助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推动‘应科尽科’。”上交所称。
创业板方面,去年8月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正式落地,改革后的创业板聚焦“三创四新”,即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56.650, -3.11, -5.20%)、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聚焦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
新三板方面,精选层向科创板、创业板转板上市即将落地。去年7月27日新三板精选层开市,首批32家企业晋层。据此计算,最快本月底将有精选层公司申请转板。因为据沪深交易所去年11月底发布的转板上市办法,在精选层挂牌满一年,且同时符合IPO财务标准和股本总额、成交量等指标的企业,即可申请转至科创板或创业板。
债券发行方面,证监会曾于今年4月30日明确表示,在“十四五”期间,将继续完善债券发行注册制,严把发行准入关,支持更多优质企业融资发展。同时,稳妥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项目落地,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形成示范效应。此外,还将深化债券品种创新,稳步推进绿色债、科技创新债、股债结合产品等债券品种,有序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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