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纺织网8月17日消息(记者 martin 报道):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迎丰股份”)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8月11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2021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121.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6.3%。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公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了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直至2021年6月19日才补充披露了《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证监局表示,迎丰股份及相关人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迎丰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傅双利、时任董秘兼财务总监王调仙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迎丰股份、傅双利、王调仙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迎丰股份从事纺织品的印染加工业务,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一体化、个性化的印染综合服务,主要包括针织面料印染和梭织面料印染两大系列。
迎丰科技拥有18,000万米/年的梭织面料和8000万公斤/年的针织面料印染加工能力,占2018年全国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产量比约为0.86%。公司的客户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江苏、上海、广东等地,2019年,公司入选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印染企业30强榜单,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第一纺织网 mar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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