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晚,证监会批复同意了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嘉曼服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嘉曼服饰择日将正式于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成立于1992年的嘉曼服饰主要从事童装的研发设计、品牌运营与推广、直营与加盟销售,产品覆盖0至16岁(主要为2至14岁)的男女儿童服装和内衣袜子等相关附属产品。
嘉曼服饰的自有品牌“水孩儿”创立于1995年,是国内较早从事专业化童装品牌运营的企业。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与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出具的《全国大型零售企业暨消费品市场2020年度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在2020年中国大童童装市场子类别中(国内品牌且不含运动童装品牌),“水孩儿”的市场综合占有率排名第七。
此次申请首发,嘉曼服饰拟募集资金5.21亿元分别用于营销体系建设、电商运营中心建设、企业管理信息化和补充流动资金四个项目。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加上营销体系建设和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中的铺底流动资金共计2.56亿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49%。
财务数据方面,2019年至2021年,嘉曼服饰的营收分别为8.97亿元、10.43亿元和12.1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89亿元、1.19亿元和1.95亿元。
7月20日,嘉曼服饰披露了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在意见落实函中,嘉曼服饰就授权经营品牌、“刷单”行为、抖音电商平台等三个方面问题进行了回复。
值得一提的是,早前,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8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对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警示函主要涉及公司固定资产、费用支付相关内控制度以及内部交易抵消、存货及其跌价准备计提等会计处理方面存在瑕疵,以及存在较小金额的刷单和自买货情形。
2015年至2018年,刷单金额分别为30.91万元、15.59万元、8.84万元、1.25万元,占当期收入比例分别为0.08%、0.04%、0.02%、0.00%。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存在买家秀、打造爆款等刷单行为,刷单金额分别为8.84万元、1.25万元、4.04万元和0.12万元,均未计入收入,不影响公司线上客户和收入真实性,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2020年5月之后,公司已停止一切形式的刷单行为。
此次意见落实函中关于“刷单”行为依然成为深交所关注重点,深交所要求嘉曼服饰结合“刷单”行为说明是否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违反电商平台相关规则,是否存在被主管部门处罚、被电商平台处罚的情形和潜在风险,是否影响网上店铺运营、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等事项,在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揭示部分补充披露“刷单”行为对发行人的具体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嘉曼服饰回复称,报告期内,存在非消费者真实下单的情况,主要包括“占库存”订单、“测试”订单、发布买家秀、打造爆款等刷单行为
“买家秀”非真实下单行为通过虚构交易获得了不真实的商品销量和用户评价,对消费者存在一定误导,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以及天猫电商平台《虚假交易的规则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亦属于电商行业通常定义的“刷单”行为,但报告期内该类刷单金额较小。2020年5月后,已不存在上述刷单行为,相关问题已经得到有效整改,因此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关于“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法定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之规定,报告期内通过“买家秀”等非真实下单行为进行刷单的金额较小,并已主动有效整改,亦未造成危害后果,属于可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占库存”、“测试单”系为防止电商活动期间出现“超售”以及保证信息系统有效运行而采取的措施,并非出于营销目的,且不存在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或误导消费者从而促成商业交易的情况,其不存在违反《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电商平台相关规则的情况。报告期内,自2020年5月后已不存在“买家秀”或类似的刷单行为,相关问题已经得到有效整改,截至目前未因刷单行为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和电商平台的处罚,未来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因前述刷单行为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电商平台处罚的风险亦较低,对公司网上店铺运营和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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