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纤设备厂商聚新科技申报挂牌新三板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占比超八成
发表时间:2022-11-18    作者:梁枭 发表评论

  近期,化纤设备厂商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新科技)正在申报挂牌新三板,目前已回复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审查部第一次反馈意见。

  由于聚新科技对于验收当日未付款均视为逾期,因此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及占比均较大,报告期(2020年、2021年、2022年1~5月)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占比分别为87.39%、86.93%、86.57%。

  截至2022年10月26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3.33%、80.64%和47.04%。聚新科技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回款情况良好,回款风险相对较小。不过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内也提示了应收账款坏账的风险。
 
  恒逸石化及其子公司为第一大客户
 
  聚新科技主要针对下游化纤生产企业的差异化需求,提供相应的差异化化纤成套设备解决方案及相关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916.49万元、7654.86万元、2574.73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441.10万元、2424.99万元、505.14万元。
 
  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72.77%、78.20%、75.88%,不过公司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选项中勾选了“不适用”。
 
  聚新科技前五名客户有较多大型化纤企业,其中包括多家上市公司,如恒逸石化、新凤鸣等。其中恒逸石化及其子公司为公司2020年、2021年第一大客户,2022年1~5月第四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30.14%、42.02%、10.75%。

  2021年,聚新科技收入增幅为10.68%,但应收账款余额增幅更大。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548.24万元、3630.8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9.27%、42.58%;而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占比平均为19.65%、18.77%。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聚新科技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结算条款主要为验收后收款,未明确约定收款期限,公司对于验收当日未付款均视为逾期,因此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及占比均较大。在回款方面,截至2022年10月26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3.33%、80.64%和47.04%。
 
  对于客户未及时付款,聚新科技表示,客户在验收后需要履行付款程序使得在验收当日付款存在较大难度,且公司产品盈利能力较强,报告期内货币资金较为充裕,公司在回款催收方面有所延迟。
 
  截至2022年5月末,公司逾期金额较大客户主要为恒逸石化、北京中丽制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丽)。截至2022年10月26日,恒逸石化、北京中丽逾期账款期后回款比例为26.29%、94.70%,聚新科技称,两家主要客户发生坏账的风险低,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报告期各期末,聚新科技对恒逸石化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6.14%、42.88%、25.86%,与恒逸石化收入占比并不匹配。聚新科技解释,主要是由于当期恒逸石化的回款情况存在差异引起。
 
  第一大主营产品收入占比下降
 
  聚新科技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为差异化化纤设备解决方案(成套设备、设备组件)以及其他化纤设备,其中差异化化纤成套设备为公司核心产品,报告期收入占比分别为84.69%、78.23%、73.62%,比重有所降低。
 
  2021年,差异化化纤成套设备收入几乎与2020年持平,而其他化纤设备收入占比由9.07%上升到15.33%,是2021年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该产品收入占比在2022年1~5月继续升至19.84%。这是由于2020年起,聚新科技与北京中丽签订了供货协议,向其提供拨叉甬道产品,初次合作之后,北京中丽认可公司的拨叉甬道产品,因此于2021年继续增加了对该产品的采购,使得拨叉甬道2021年销售收入大幅上升。
 
  报告期内,北京中丽一直为公司第二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16.06%、18.71%、19.00%;此外,北京中丽还是聚新科技的供应商,位列2021年第四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146.33万元。
 
  聚新科技向北京中丽销售成套设备、齿轮箱总成、甬道部件等产品,同时向其采购齿轮箱备品备件。聚新科技表示,向北京中丽采购及销售产品存在差异,公司供应商与客户重叠部分属于独立购销业务,不属于委托加工。
 
  记者注意到,聚新科技有2名董监高人员曾在北京中丽有过任职经历,分别为副总经理、董事屈兴明和监事唐志萍。其中,屈兴明于2003年7月至2020年5月,先后在北京中丽担任业务员、国际业务部副部长、国际业务部部长,2022年2月入职聚新科技新成立的子公司北京聚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聚新)任总经理、执行董事。
 
  2022年3月,聚新科技对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同意由员工持股平台和屈兴明对公司进行增资。目前,屈兴明为聚新科技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11.12%,仅次于两位实际控制人。
 
  对于引进屈兴明,聚新科技在反馈意见回复中表示,2022年,公司在尝试向其他化纤产品种类、其他工艺领域进行业务拓展,因此,公司成立了北京聚新开展相关业务拓展工作,并通过股权激励等形式引入了屈兴明等在锦纶纺织等工程领域拥有丰富经验的人才。
 
  对于挂牌新三板相关事宜,11月18日多次致电聚新科技并发送了采访邮件,但电话无人接听,截至发稿邮件未获回复。

稿件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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