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官员:中国价格总水平仍处正常波动范围
发表时间:2010-03-16    作者:俞岚 发表评论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官员今天表示,当前中国价格总水平仍处于正常波动范围,但也存在一些影响物价变动的不确定因素,需要高度关注。

  2月份,中国CPI同比涨幅高达2.7%,引发市场对通胀的担忧。该官员表示,2月份为春节所在月,且与往年相比,新涨价因素并不高,并未出现新的、异常性的价格上涨。

  据介绍,在2月份CPI同比上涨2.7%中,上年涨价的翘尾影响约为0.9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8个百分点。与往年春节所在月份比较,今年新涨价因素仍处于正常水平。(2005年为2.4、2006年为1.8、2007年为1.7、2008为3.8,仅高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较深的2009年的0.9。)

  他续称,当前影响价格上涨的主要是春节和雨雪灾害天气等季节性、临时性因素。

  今年以来,中国出现多次大范围暴风雪等恶劣天气。2月份以后各地雨雪天气依然偏多,造成鲜菜、鲜果等鲜活农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上涨,春节之后也无明显回落。

  据测算,在2月份的新涨价因素中,鲜果、鲜菜、水产品价格上涨合计影响1.2个百分点,占新涨价因素的66%。他指出,供求暂时性失衡是这次鲜菜、鲜果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的主要原因。随着天气回暖、供给增加,鲜活农产品价格会逐渐回落。

  这位官员表示,目前,中国国内基本消费品供应充裕。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粮食连续6年丰收,主要农产品供应充裕,消费品市场供求平衡或供大于求的格局没有改变,重要商品政府储备充足,基本消费品市场总体供求形势宽松,应对通货膨胀具有较强的物质基础。与此同时,反映价格长期变化趋势的大宗商品和主要生产资料价格也都大幅回落。

  他同时坦言,当前也存在影响物价变动的不确定因素。如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可能加剧;近年来恶劣天气增多,自然灾害对市场价格水平的影响越来越明显;生猪价格快速下跌可能引发周期性波动等。

  不过,该官员强调,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3年以来,中国积累了丰富的应对通胀、通缩的经验,各项应对措施比较完善,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的预期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稿件来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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