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进入领域拓宽 市场期待细则出台
发表时间:2010-03-27    作者:刘丽靓 发表评论

  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会议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

  “我国的垄断行业主要就集中于石油、铁路、电力、电信这几大行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这些领域无疑会打破过去仅由几家大型国企一统天下的局面,这将会有效的刺激和激发包括原来垄断企业在内的行业效率,消除过去由于垄断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对于行业而言将会是一个长期的利好。”联合证券分析师戴爽认为。

  东方证券研究所分析师表示,尽管总体方向已经指明,但操作层面上相关政策还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进一步细化。民间资本进入非传统领域如交通电信能源等垄断行业、市政公用事业、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非短期能够实行,这些领域不仅仅是简单的市场准入问题,还涉及到事业单位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等一系列棘手的问题。总之,应尽快把改革和清理制约民间投资增长的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作为宏观调控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内容,尽快形成政府和民间投资共同拉动经济增长的局面。

  近几年,关于民间资本准入问题的讨论犹如一场拉锯赛,在进与退之间寻找着平衡。

  实际上,早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国务院就提出要大力发展和引导非公制经济,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使非公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方面,享有与其他企业同等的待遇。2005年2月,国务院曾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份被称为“非公经济36条”的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行业和领域,加快进行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紧接着,《反垄断法》和《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相继面世,也都为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扫清了制度上的障碍。

  然而2006年12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不但明确七大行业将由国有经济控制,强调在电力、通信、石油等领域内国有经济绝对控股。

  从投资分布的行业看,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制造业等一般竞争性行业,而国有经济在自然垄断行业和公共服务业的控股投资占比超过70%。

  而目前的状况是,去年以来,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国有资本依靠强大的经济实力在房地产等一般竞争性行业攻城掠地,而民间资本在遭受着外部市场萎缩内部国有资本的挤压,以及税收负担偏重、融资难等问题仍然困扰着民间资本的发展。

  “尽快启动民间投资是巩固复苏态势,确保经济稳步增长的有效途径,并且可以抑制资产泡沫。”东方证券研究所分析师认为,从历史经验来看,民营企业相对于国有企业具有更为灵活的经营机制和更高的经营效率。就长期看,放开民间投资则有助于扩大就业、促进经济转型、增强市场活力和提高经济效率。

稿件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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