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肃1.88万亿“表外”融资 监管层设定6月红线
发表时间:2010-06-06    作者:郑智/刘兰香 发表评论

  信贷野马有奔向悬崖的危险,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之外,上万亿的资金正逼近堤岸。

  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获悉,截至4月30日,银行与信托公司间的合作业务总规模已达1.88万亿元,而在一个月前的3月31日,这一数字不过是1.3万亿元,短短一个月激增5800亿元,相当于当月人民币贷款增量7740亿元的75%。

  这一势头引起监管部门的担忧——如果不加遏制,年初设定的7.5万亿信贷规模控制目标将可能被远远突破。为此,监管部门已于6月1日下午紧急召集银信合作业务规模最大的12家信托公司开会,要求信托公司压缩银信合作规模,放慢增速,加强合规管理。

  此前,有关部门已在深圳、重庆、长沙、北京等地,分别召集当地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了解银信合作业务中涉及信托贷款、信贷资产转让方面的情况。最近的一次是5月27日,在北京召集了8家信托公司座谈。

  监管部门警告说,如果到6月底,银信合作规模仍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届时将出台更为严厉的监管措施。

  设定时间表

  据悉,银监会自2009年下半年起一直在控制银信合作业务规模,但是从今年前4个月的数据来看,效果不尽人意,因而被迫加大调控力度。

  一位参加了前述6月1日会议的信托公司人士透露,监管部门的参会人士在会上要求12家信托公司主动压缩银信合作业务的规模和增速。这些被认为“银信合作业务增速过快、绝对数额过大”的信托公司包括中融信托、中信信托、中海信托、平安信托等。

  为强化监控,监管部门将比照对商业银行贷款按季考核的方式,对信托公司银信合作业务进行每月考核。以2010年4月30日数据作为参考,以6月底数据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控制银信合作规模的成效也将与信托公司的监管评级高度挂钩。据信托业人士介绍,在对信托公司监管评级过程中,监管部门在对评级工作作最终核定时,将针对银信合作中的通道业务在“合规性”、“资产管理”、“盈利能力”等三个方面予以扣分。

  同时,监管部门要求各信托公司立即开展对银信合作业务合规性的自查。之后监管部门还将启动现场检查,一旦发现违规,将采取暂停该信托公司的银信合作业务,下调信托公司监管评级,甚至会追究公司领导及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相关条线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并要求董事会更换有关高管人员。

  所有这一切的成效,都以6月底为一关键性的监测时点。

  多位参会的信托业人士透露,据会上透露的情况,在整肃银信合作业务时,监管层会考虑几条原则,其一,解决问题的办法应当是“疏”,而非“堵”;其二,强调坚守风险底线和风险管控;其三,避免政策短期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非治本之策,且要防止在解决了一个问题的同时,带来更多的其他问题。

  1.88万亿的“表外”信贷烈马

  银信合作业务受到整肃,缘于它正在冲撞监管层的容忍红线。

  在去年银行业新增9.59万亿“天量”信贷后,今年全年信贷额度被控制在7.5万亿以内,且要按照“3∶3∶2∶2”的季度投放比例。

  而今年开年之后的几个月里,表面看,信贷投放数量和节奏与计划基本一致。

  今年一季度新增贷款2.6万亿元,占全年信贷额度的34%;4月新增贷款7740亿元。这些都基本上符合监管层的预期目标。

  但实际上,平静的地表之下暗潮汹涌。

  “由于银信合作业务的井喷,银行将大量信贷资产转到表外,而针对银行信贷投放的控制反过来又加剧了表外融资的膨胀,致使信贷规模有失控的危险。”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透露。

  “有些客户本来是我们的优质客户,因为贷款规模控制,在需要钱的时候我们没法给他贷款,怎么办呢?于是就采用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模式,变成信托贷款来发放给他。”一位股份制行高管向本报解释说,这样既满足了客户的贷款需求,银行的收益也不受到大的影响,同时又不用“进表”,不会消耗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通过这样的途径,银行不仅可以轻松应对信贷调控政策,甚至还可以借机储备一批客户资源。等到有信贷额度了,便立即终止理财计划,重新由银行来向客户放贷,如果产品到期时还是没有信贷额度,就再发一个理财产品去替代前一个理财产品。

  比如,探究北京银行5月31日至6月2日发行的两款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就不难发现这样的用意——两款理财产品不仅期限都很短,在1年以内,而且银行有提前终止权。

  两款产品都用于与北京信托签订资金信托协议。资金分别用于向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前者用于住宅项目开发,后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看得出,这两款银信合作产品,其投向正是当下深陷调控漩涡的房地产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银监会2009年12月曾连发两个文件,叫停银信合作理财产品投资于理财产品发行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的“自买自卖”模式,且要求银信合作进行信贷资产转让时信托公司必须“真实买断”,银行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出表”。

  但新的对策很快兴起——或是两家银行“对倒”信贷资产,或是银行主动进行事前控制——不是等放了贷款再来想办法将信贷资产转到“表外”,而是直接采用信托贷款的模式,一开始就将贷款放到“表外”。

  “形成一个倒逼的力量”

  监管部门的统计显示,2009年底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首次超过2万亿元,其中银信合作规模占了三分之二以上,为1.3万亿左右。

  “其实,单纯依靠银信合作做大规模是不可持续的。”一位信托公司总经理对本报记者表示,信托公司在此类银信合作业务中报酬极低,一般只有千分之几。监管部门要求信托公司控制银信合作的规模,是在推动信托行业转变增长方式。

  此前,在粗放的增长模式下,信托公司的信托报酬率一路下降。2009年年报的54家信托公司中有39家信托公司公布了信托报酬率,平均值为0.86%,而2008年时信托公司平均信托报酬率为1.06%,2007年为1.26%。

  前述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已经修订了信托公司的评级管理办法,今后单纯靠做大信托资产规模将很难获得较高的监管评级。新的评级办法主要看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资产。

  更多的治本措施也将出台。多位业内人士透露,《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正在酝酿中,信托公司能够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将与净资本挂钩。亦即,信托公司以有限的资本金,只能管理有限的信托资产。

  “这样就可以形成一个倒逼的力量,在有限的信托资产中,信托公司必然选择盈利性较高的业务,可能逐步摒弃盈利性极低的银信合作业务。”这位人士解读道。

  目前银信合作中信托公司之所以处于弱势,且被监管层认为风险很高,是因为信托公司缺乏主动管理资产的能力。

  “贷款客户是银行找好的,资金也是银行募集来的,信托公司只需要把信托计划改一改,收益自然不可能高。”一位信托公司总经理向记者表示,信托公司应该发掘更多优质的项目,主动管理信托资产,而银行发挥募集资金的优势,才是可持续的银信合作之道。

  而前述股份制银行高管认为,银行之所以想尽办法通过银信合作业务开展“表外”实际上也是无奈之举,因为银行始终有调整信贷资产结构和规模的合理需要。“治本之策,在于开闸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以及建立统一规范的信贷资产转让市场。”

稿件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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