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转型重启:加工贸易目录或近期调整
发表时间:2010-06-24    作者:宋菁 发表评论

   尘封一年多的加工贸易政策调整,近期可能再度启动。

   迫于节能减排的压力,财政部在6月23日发布消息称,将自7月15日起,取消部分钢材、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六大类“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产品的出口退税。

   有外贸系统官员6月23日透露,与出口退税下调政策配套的,还有加工贸易禁止目录的扩大,此次退税调整涉及的六大类产品,将被纳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不再享受进出口保税的优惠,且这一政策出台的时间点也在逼近。

   5月底6月初,商务部、发改委等部委曾分赴广东、浙江等外贸出口重镇调研,据参与调研的外贸系统人士说,之前为应对金融危机力保增长的临时政策与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长效政策之间,当下应该如何平衡取舍,是调研组最为头疼的难题。

   上述人士说,虽然这轮外贸政策的微调旨在缓解减排压力,不过长期来看,外贸的结构调整尤其是加工贸易转型的重启无法避免。

   减排大环境

   根据财政部的公告,这一轮出口退税全额取消的商品包括部分钢材;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淀粉;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部分塑料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等六大类共406个税号的商品。

   钢材、部分有色产品出口退税将遭取消在坊间盛传已近一个月,上述产品此前一直享有5%-17%不等的出口退税率。

   前述外贸系统人士说,不论是刚刚出台的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还是或即将出台的加工贸易禁止目录的扩容,这一系列外贸政策的变动都是国家一揽子减排措施的组成部分。

   今年一季度,在去年基数较低的基础上,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大幅反弹。初步计算,全国能耗同比上升3.2%,12个地区单位产值能耗由降转升,加剧了今年后三季度减排工作的压力。

   前五矿商会副会长周世俭6月22日表示,按照“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要求,今年GDP能耗再下降5%以上,才能确保目标完成,减排难度将超过“十一五”过去4年中的任何一年。“预计未来5-10年,节能减排都将是制约中国外贸乃至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大话题。”

   有发改委官员5月在内部一场节能减排会议上定调说,去年三季度以来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减缓甚至反弹,主要原因是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造成的。今年能否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关键要看“两高”行业过快增长能否得到有效控制。

   而控制措施之一,便是严控该类别的出口。

   也有消息指,此次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扩容,可能波及之前已经被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的商品,部分限制类商品或将被调整到禁止类别,不再享受进出口的保税优惠。

   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6月22日分析,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更为严格地控制“两高一资”出口,是源于金融危机的冲击已经告一段落,国家将继续延续危机前的“调结构”、转变外贸发展方式。

   金融危机前的2007年、2008年,“减顺差、调结构”的压力下,决策层数次下调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并不断扩大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增设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波及类别多为钢铁、有色金属等“两高一资”产品以及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品。

   危机爆发后,为保出口增长,决策层数次上调多类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并大手笔地剔除了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和禁止类目录中的数千个商品编码,几乎彻底消解了危机前两年的外贸政策调整。

   广东六市试点

   加工贸易政策的收紧,一直被认为是代表了外贸结构优化的大方向。这一政策调整的重新启动,对占全国加工贸易额约四成的广东影响至深。

   广东外贸系统人士6月21日介绍,若按照金融危机前中央调研团队传达的思路,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还远远没有结束,更严厉的措施只是受制于金融危机不得不暂时搁置。

   他透露,这两年,广东一直在争取能有5-10年的加工贸易政策的自主调整期,争取成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试点省”。虽然关于政策调整的自主性问题兑现不易,不过《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要将广东建设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示范区。

   实际上,近两年虽然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暂时停滞,广东却一直在进行自发调整。

   继广东省政府下发69号文《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后,2009年末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在全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现场会上进一步明确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时间表——2012年基本完成省内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企业或者其他类型企业;到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工贸易企业基本实现从贴牌生产、委托设计向自主品牌转型,ODM(原始设计商)、OBM(自有品牌生产商)比重达70%以上,加工贸易内销额较2008年实现翻番。

   上述广东官员说,黄的讲话和早前的文件基本搭建起广东加工贸易转型的基本思路,广东近期又刚刚敲定将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惠州、中山作为加工贸易转型的试点城市,“这六个城市都正在拟定具体的转型方案,初期对试点企业的评估诊断是转型的第一步。”

   以东莞为例,东莞市的三个“1000”转型已经被作为广东加工贸易转型经验之一上报给商务部。三个“1000”,即推动1000家来料加工企业由“非法人企业”转为“法人企业”,推动1000家加工贸易企业拓展内销市场,推动1000家加工贸易企业提升生产水平。

   与东莞市政府合作推进这一项目的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广州办事处首席代表孙海峰6月22日介绍,去年7月开始,该机构启动了帮助其中600家东莞港资企业提升生产水平的评估项目,东莞市政府单在这一项目上的投入就超过数千万。

   超过300人的专家团队将对300家企业进行基本诊断,对200家企业做深度诊断,对100家企业安排辅导项目。诊断旨在帮助企业更合理地安排生产线,也涉及产品的开发和工艺技术的提升。孙海峰说,启用了评估建议的企业生产效率普遍提升了20%甚至50%。

   东莞的经验被其他试点城市广泛借鉴,佛山、中山、珠海、广州等市都在酝酿划拨专款帮助企业完成转型诊断。

   重启“调结构”

   实际上,广东的种种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措施更多针对珠三角代工企业的中间群体。

   前述广东省官员说,代工企业顶端是欧美大型跨国公司放在珠三角的生产环节,这部分企业依赖的是中国廉价的劳动力资源,“这类企业不可能去引导转型,我们的思路是分类指导,争取他们能逐步把研发等环节放到国内。”

   他表示,广东系列措施推动转型的主体其实是港澳台资以及民营资本加工贸易企业,这类企业能否完成从低端向中低端产品生产的转型至为关键。

   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介绍,对珠三角港澳台资代工企业的调研发现,有20%的企业可以顺利完成转型,有20%的企业将会在转型过程中被淘汰,问题在于剩余的这60%的企业如何转?他提醒,广东当前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向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转移等政策思路,更多是政府的选择,而并非企业的选择。

   他表示,在连续多年对劳动力的过度消费之后,如何改变跨国公司前30年形成的国际分工体系,形成能在中国本土扎根的贸易体系,是加工贸易转型要面对的核心问题。

   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提醒,加工贸易转型的目标就是提高中国在国际分工中的收益份额,而并非将现有份额拱手让给对手。

   他分析,加工贸易转型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产品和产业层次的提升;其二是加工贸易方式的提升,要从国际分工中收益份额较少的来料加工转变为收益更高的进料加工;加工贸易的主体要从当前的以外资为主转向以内资企业为主。

   加工贸易究竟该如何转型升级?具体的指导思路有可能在7月中旬左右明晰。

   前述外贸系统人士透露,去年开始,商务部一直在组织研究《后危机时代中国外贸的发展战略》这一重大课题,预计国务院会在7月中下旬出台一份关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配套的政策措施也会陆续出台。

   这一课题报告的起草人之一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李钢曾在春季广交会上提及,外贸战略的方向之一就是做强一般贸易、提升加工贸易、发展其他贸易方式。

稿件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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