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转移指导方略紧盯有序
发表时间:2010-07-19    作者:胡健/刘琳 发表评论

  《意见》旨在扭转以往产业转移中无序和盲目扩张的局面,以及缺乏政府层面协调等“断层”问题

  首个中央层面针对整体产业转移布局的指导方略即将问世。

  这份名为《关于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意见》(下称《意见》),将于一到两个月内出台。《意见》以“有序”为中心,旨在扭转以往产业转移中无序和盲目扩张的局面,以及缺乏政府层面协调等“断层”问题。

  2010年1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是国家第一个以产业转移为主题的区域发展规划。国家发改委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最新出台的《意见》与之前皖江城市带的规划在内容上可以说一脉相承。”

  最近两年,中西部很多地方政府对承接产业转移都表现出极高热情。“中西部如何承接、吸引产业转移,宏观布局上需要有秩序,这方面管理很难,又要让它活,又不能让它乱。”上述国家发改委人士说。

  本次《意见》着力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是以开发园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硬平台,加强园区集约化发展,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提高经济效率。

  产业转移大潮将至,但承接质量不高,地方比较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着力打造承接园区硬平台,无论对各项优惠政策集中实施还是对各地区形成错位竞争、协调发展都是一剂良药。

  “承接地不能遍地开花,要选择一些高起点、高标准的地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不能有条件没条件都来搞产业承接。”中国社科院工业布局与区域经济研究室主任陈耀说。

  国家发改委人士表示,“产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将形成一个具体的经济循环,劳动力实现本地就业,经济效率得到提高,收获更大的社会效益。”

  先于《意见》,工信部于7月2日发布了《关于推进纺织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参与该指导意见制定的工信部人士认为,“我们鼓励园区式承接,使产业相对集中和配套,并且形成块儿状的产业经济优势。”

  《意见》还明确提出了“提升式承接”,认为产业转移不是东部产业平面位移至西部,园区平台对于产业集群、项目集中大有裨益。

  在《意见》中,对于如何建立东中西部地区良好的合作机制、让企业主体真正成为主体,将被作为核心问题来加以疏通、引导。

  《意见》认为,产业转移,必须明确企业作为主体,同时承接和转出两方政府需要顺利完成产业交接棒,发挥穿针引线功效。以前东部企业往往自发、盲目地去中西部“找婆家”,《意见》出台后,两方政府的行为都将被规范。

  中山大学经济学教授王珺及其团队在《产业集聚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报告中,就有关中国产业转移的不足发表了意见,指出很多产业转出方政府,对欠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园建设、园区规划、资金投入、建设管理、招商引资和引导产业转移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大多数仅限于协助招商。

  针对转出方政府不积极的现状,作为示范区,皖江城市带正在践行跨区域合作共建开发园区。根据《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中的相关规定,合作共建期间,皖江城市带与沿海地区政府,在引进项目投产后新增的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分成,地区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可以按比例分别计入。

  国家发改委人士强调,“促进区域间政府形成良性合作机制,东中西部良性互动发展,目的是使企业更多减少交易成本,降低投资失误,减少机会成本,形成共赢。最终的目的是要让企业主体成为产业转移的主角。”

  企业主体地位得不到彰显,与一些承接地政府投资软环境较差的现实也直接相关。

  有的园区能够打出“只要过来一切都好商量”的口号,承诺给入驻企业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但承诺是否能够最终兑现,产业政策能否持续稳定,公共服务能否及时跟上,知识产权能否得到有效保护等问题,往往令企业心存疑虑。

  区域经济专家魏厚凯则认为,政府角色从管理型过渡至服务型才是根本之道,合作机制更像是妥协的结果,真正的目标应该是实现企业用脚投票。

稿件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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