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试点工作启动 年内或有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出台
发表时间:2010-08-19    作者:方烨/侯云龙 发表评论

  18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启动低碳省区、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这已经是8月份以来国家各有关职能部门出台的第六项针对节能减排的实质性动作。而据记者近日多方了解,下半年内仍有一系列节能减排的政策可能陆续出台。

  早在7月19日,国家发改委就确定了5个低碳试点省和8个低碳试点市。18日召开的试点启动会则宣告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国家发改委网站8月10日公布,该委7月19日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这一通知,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将首先开展低碳试点工作。

  这些省市的试点工作包括五项具体任务: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制定支持低碳绿色发展的配套政策,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通知表示,低碳试点工作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所以试点地区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抓总的工作机制,还要抓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于8月31日前报送国家发改委。而且国家发改委将与试点地区发展改革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定期对试点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这已经是8月份以来国家各有关职能部门出台的第六项针对节能减排的实质性动作。尤其是在8月3日,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公布:上半年我国单位G D P能耗同比上升0.09%之后,各种减排政策可谓纷至沓来。

  在3天之后的8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就联合发出《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宣布截止7月14日,全国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22个省区市已全部发文取消了地方实施的优惠电价措施,目前所有高耗能企业开始执行新的差别电价政策。

  8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又向社会公告了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水泥、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制革、印染、化纤等18个工业行业2087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并要求这些企业的落后产能必须在今年三季度前全部关停。

  8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再次联合公告了第二批“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

  加上8月1日公布的第一批“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节能减排一时成了国家工作的一大重点。

  在18日召开的2010中国低碳发展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透露,我国未来还将采取一系列积极的政策和措施,通过大力地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解振华说,要完成“十一五”任务,形势非常严峻,只剩3个月时间。从前四年的情况看,我们所完成的任务量和时间进度的要求还有差距 。 特 别 是 今 年 第 一 季 度 , 单 位G D P的能耗又增长了3 .2%。要想实现“十一五”的全部目标,既要补上过去耽误的减排排量,还要把今年增长的这一部分吃掉,只能下重手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周长益则在会上透露,工信部正在推进多项工作,以确保节能减排工作的进一步推广。

  第一,大力开展传统产业的低碳化技术改造。据他介绍,当前中国工业消费能源占全社会的71.3%,节能潜力依然很大。

  第二,采取一系列的综合性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如这次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就是这项工作中的一部分。

  第三,要狠抓企业的节能降耗管理,通过建立一系列的能源管理制度,对企业的能源管理提出要求。

  第四,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效达标,以国际先进水平为标准,找出差距提出措施。周长益表示要学习日本的领跑者制度。这一制度要求在六到八年之内,所有的企业必须通过改造,在节能减排方面达到行业的先进水平。

  第五,组织对重点行业节能减排项目的评估和应用研究,研究制定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先进适用目录和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的专项规划,发布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

  第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再生有色金属利用专项规划为核心,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另外,针对民众的减排措施近期也可能出台。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原能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朱成章认为,鉴于现在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以及“十二五”可能会有更高的节能减排目标,下半年很有可能、也有必要出现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比如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有望在下半年出台。”他表示。

稿件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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