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北京,位于西单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大院一如继往地平静。
看似平静的背后,一场史上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历时时间最长的为中小企业减负行动,已车马轰鸣。
据悉,此次减负行动从今年6月13日国务院成立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始,到年底结束,历时半年。如今,转眼间时间过半,距离12月份最后的大检查只有两个月时限。
当下,工信部相关的运行监测协调局、中小企业司等部门的官员,依然在各地奔波进行减负的督查指导工作。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有40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中国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但数据显示,中国的中小企业背负着沉重的负担。据初步统计,目前,向中小企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部门有18个,按收费项目分有69个大类,子项目上千。
为负累不堪的中小企业减负已不是悬念,但悬念在于:这次真的能下狠手么?
高调减负
从6月13日开始,在工信部办公大楼内,又多了一个临时性“部门”——国务院成立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跟以往相比,这里显得更加忙碌,常驻的10多个工作人员不时在三个办公室之间穿行。
减负工作领导小组从成立的那一刻起,其组建规格之高、参与部门之众就吸引着各方的关注。
领导小组由工信部部长李毅中担任组长,监察部副部长、纠风办副主任屈万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工信部副部长苗圩,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四位副部级官员担任副组长。另有中央纪委驻工信部纪检组组长郭炎炎、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民政部副部长姜力、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等10位副部级官员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即撤销。
由于此次减负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与中央成立减负领导小组相对应,各地也相应成立了减负工作机构。工信部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一些地方在过去已经成立了“减负办”的,这次减负工作可继续由“减负办”来组织实施。目前,全国各地成立的减负临时性机构与以往成立的“减负办”比例各占一半。
除了组建机构,为中小企业减负的时间表也已经确定。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司长王黎明透露,为保护中小企业权益,在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方面将加大整治力度,从下半年开始,分三个阶段开展对中小企业减轻负担的专项治理活动;要求相关部门在8月底之前进行督查清理,9月-10月提出清理减负的政策性措施,12月份突出加大检查力度。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目前,向中小企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部门共有18个,按收费项目分有69个大类,子项目则有上千个。
如何清理如此众多的收费?一位工信部相关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具体清理程序是,首先是让各个省市以及各个系统相关部门按照财政部下发通知的要求,把目前所有的收费项目重新进行梳理,看哪些是属于规定范围内的合理收费,哪些是不符合要求的不合理收费,“全部都要拎出来,之后就要逐级上报到工信部”。
其次,在工信部内形成一个班子专门进行核查。这个班子是由非常熟悉这方面工作的专家组成。此外,财政部也将参与进行核查。
据记者了解,在清理过程中,按照6月21日公布的《关于2010年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运行〔2010〕291号)要求,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质检总局要分别牵头组成5个督查组在各省进行督查。
每个督察组由3-4人组成,组长由牵头单位局级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同志及中国企联维权工委有关专家组成。每组安排督查2-3个省,主要督查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中央关于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督查组还重点调查、了解当前企业负担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督查清理工作于7月下旬开始,计划8月底结束。但据记者从工信部相关人士了解,目前督查工作并没有全部结束,仍在进行中。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清理重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一直不曾间断过。
自从1980年代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制定并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凡是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种形式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在需要减轻的企业之列。1997年,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国务院减负办”)成立,其职能就是负责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
记者从工信部相关人士获悉,此次减负行动,着重减轻的是企业过重的非税负担,尤其是着重减轻中小企业的非税负担。
在我国,政策性规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是政府非税收入的组成部分。政策性规费的收费主体是行政事业单位。
目前,如何界定“企业负担”,社会上存在很大差异,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按产生来源将“企业负担”分为:政策性负担(由立法或者政策的制定中形成,在执行过程体现的负担行为)、行政性负担(因履行政府管理职能形成,由企业担负的费用,比如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罚款等)、社会性负担(如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等的不规范服务行为,造成的企业负担)三大类。
在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看来,公务机构太多和人员规模太大是导致行政公务事业化和收费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他表示,近年来,在体制改革过程中,一些中央部门、地方政府和地方部门将本属于公务性质的机构设置成了事业性质,一些本是公务员的岗位设置成了事业编制,目的一是躲避公务员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限制,二是事业单位和行政机构中的事业人员部分可以向社会收费罚款,以解决机构和人员扩张形成的经费紧张问题。
周天勇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公务机构和公务员队伍设置中,设置成事业单位的行政和执法部门有很多,包括质监、环保、银监、保监、海事、空管等等。许多政府公务机构中的一部分也按事业单位设置,或者一部分人员属于事业编制。类似这种行政执法部门,往往是组织部门派干部,编办给编制,物价部门允许收费。“本来是政府公务,却让它们事业化和收费化。”
周天勇表示,目前政府各部门,包括一些有授权的行政性事业单位,有税收形成的财政支出供养的机构,如信访局等;有允许去收费交到财政再由财政下拨满足经费的机构,如工商(2008年9月,对工商收费体制进行了转变为财政拨款的改革)、质检、卫生防疫、城管等等;有财政拨款和收支两条线相结合的机构,如运政、交警等等;还有一大部分没有进入行政事业编制,由收支两条线和自收自支供养的一些非编制机构和人员,诸如政府临时性的某某办公室和大量的协管员等等。这些都是中小企业负担的重要来源。
高收费必将抑制中小企业的发展,相应就会大大减弱城镇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城镇容纳劳动力就业的容量也就会跟着相对缩小。根据周天勇的研究,除了税收外,收费和罚款多少,与每千人口拥有中小企业的数量、城镇人口从业率高度相关。换句话讲,就业困不困难,很大程度上与政府的收费罚款轻重有关。
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就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及企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治理和规范工作。
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关于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明确,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借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收费,有五种行为属于乱收费行为,应坚决取缔: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费用的;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行政机关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代理、查询等服务并收费的。
中小企业有哪些负担
在采访中,不少中小企业普遍反映非税方面的负担太重。江苏省一家从事医疗器械业务的公司老总告诉记者:“中介服务费、各种评比、报刊征订、行政许可费、强制性的中介服务费等各种各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这个是最高的,也是对中小企业造成负担最重的。”
在采访中,很多学者也对企业负担过重问题颇为担忧。
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恢光平对《中国经济周刊》分析认为,一些中介服务组织、协会或者学会,按道理并不是政府机构,但是在我国现有行政体制下,这些单位都有政府背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那些中小企业不参加肯定不行。“中小企业是弱势群体,有各种各样的制约关系在里面。”
相比中小企业,国有大企业就好很多。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中小企业跟国有大企业之间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主要是由于大型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行政级别或其在各级人大、政协的工作背景。
由此,中小企业成为减少各种“三乱”行为的主要对象,同时也是治乱减负工作的关键所在。
“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必须藏富于民,国家有了一定经济实力,才能稳定、富强,基于此,必须大力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必须为中小企业减负。”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徐希燕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
那么,中小企业负担到底有多少呢?
中国社科院一位学者在两年前参与了一项由相关部门召集的企业非税负担情况的抽样调查。调查的对象是针对268家不同所有制结构(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少数集体企业)的企业,所调查企业的员工数大多在2000人以下,企业的资产规模大多在4000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
该学者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此次调查从“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乱排比、企业遭遇强拉赞助、企业遭遇政府项目拖欠款、垄断行业乱收费、强迫订购书刊、强迫指定服务以及参展、参评”等项目对268家企业进行问卷后,将各种不合理负担按指数高低进行排序,指数越高,则此类负担越重。调查显示,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强迫订购书刊”、“各种摊派”、“强拉赞助”。
此外,该调查还对企业负担产生的来源进行了问卷调查,有16个部门在被调查之列。综合估计来看,对企业造成负担排在前三位的,依次为环保部门、行业协会、质监部门。
《企业负担监督条例》草案已成形
为了解决企业不合理负担问题,党中央、国务院曾多次下发文件,国家基本上每2—3年就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性工作,期间采取了上收审批权、公布取消收费目录、组织监督检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但是企业减负工作仍然未能走出“治理—膨胀—再治理—再膨胀”的周期率。
“必须要有一种法律制度进行约束,不能说企业面临困难了就给减,情况一转好,就给增加,这是很糟糕的。”恢光平提议。
在恢光平看来,企业不合理负担难以根治的重要原因是治乱减负工作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希望通过这次治理,最好是能建立一种规则,到底什么该收,什么不该收,收多少,不同的区域、不同的企业规模,定一个规矩出来,大家都按规矩来。”
其实,为加大源头治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快制定企业负担监督条例始终是国务院减负办的一项重要工作。
立法工作起步于1998年,随着治理工作逐步深入,实践经验更加丰富,经过多次征求地方和有关部门的意见,《企业负担监督条例》(草案)几经修改也更加完善。2006年11月,国务院减负办正式启动了立法课题研究工作。当时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纠风办、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及部分省市的专家学者共同参加,以求积极推进企业治乱减负法制建设进程。
2007年12月17日-18日,国务院减负办在哈尔滨召开了全国减负办主任会议,对《企业负担监督条例》(草案)进行了研讨。之后就有《企业负担监督条例》将于年底出台的消息传出。
然而,两年多时间过去了,《企业负担监督条例》依然没有出台的动向。
据记者了解,一些省份比如湖北和江西等省,早在2005年就出台了《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条例》、《江西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
有知情人士表示,《企业负担监督条例》是一部“禁止违法增加企业负担,规范政府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企业经营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行政法规,它从监督管理、权利救济、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企业负担监督中的共性问题和工作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规范。
“希望尽快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争取尽早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上述知情人士谏言。
2010年企业减负的三大阶段
从下半年开始,中央将分三个阶段开展对中小企业减轻负担的专项治理活动:第一阶段,在8月底之前对中小企业负担进行督查清理;第二阶段,9—10月提出中小企业清理减负的政策性措施;第三阶段,12月突出加大中小企业减轻负担检查力度。
企业减负大事记
1982年 国务院颁布《关于解决企业社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
1983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坚决制止“以集资”为名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乱摊派的通知》
1986年 国务院下发《坚决制止向企业摊派的通知》
1988年 国务院颁布《禁止向企业摊派的暂行条例》
1990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的决定》
1993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
1997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
1999年 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发布《控制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规定》
2000年 国务院发布《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2004年 国务院发布《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环评费咋那么高?
“一个环评报告的费用要12.73万元,这也太贵了吧。”赵林(化名)是广东一家从事打印机组装和打印耗材回收企业的一名管理人员,当他接到报价为12.73万元的环评费用,确实让他大吃一惊。
据悉,赵先生所在公司从事的这个项目,必须要做一份《环境影响评价书》,但做“书”不便宜。赵先生向记者出示的具体报价如下:监测费3.5万元、大纲编写费?1.5万元、报告书编写费?4.5万元、专家评审费?1.5万元、评审会务费0.6万元、税费1.13万元,合计12.73万元。
“就算有讲头,也不会那么大额吧,光专家评审费就上万了!”让赵先生困惑的是,这个环评费用到底如何核算的?核算是否合理?
据记者了解,通常针对企业的环评分为报告书、报告表,报告书又按照每个行业不同,价钱也不一样。而涉及到“书”的费用都不低。
据介绍,一般规模较小、项目简单的企业环评费在2万元~3万元之间,也有的在3万元~5万元之间。一位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对从事打印机组装和耗材回收的公司,环评费用跟其他行业相比要高一些,高就高在“耗材回收”这块。耗材回收处理的过程,涉及到的环境因素和环境污染的控制很复杂,属于中高度风险行业,因此收费较高。
环评收费标准有国家规定。根据环保部门的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文件,废电子电器产品必须做环境影响评价书,该书的费用确实至少要10万元以上。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环评费用的高低与企业的大小、所在行业、规模、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当地环保部门的关注程度、项目环境方面的风险程度以及不同环评单位的报价等都有关系。
尽管是“明码标价”,但赵先生还是觉得环评这类费用跟想象中的相差太多。他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希望这次减负,“能让环评费降一降”。
何为中小企业
在我国,中小企业主要是指职工工人数在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的企业。目前我国注册的中小企业超过4000万家,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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