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支持企业“走出去”升级版:融资等多头并进
发表时间:2014-12-25    作者:钟辉 发表评论

  宏观经济增长承压,产能过剩问题严重,“走出去”成为趋势。

  12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点部署加大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力度,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升级。会议确定,要简化审批,便利“走出去”;拓宽融资,助力“走出去”;健全政策,服务“走出去”。

  会议认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加大金融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可以推动我国优势和富余产能跨出国门、促进中外产能合作、拓展发展空间,提高中国产品尤其是装备的国际竞争力,推进外贸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制造业和金融服务业向中高端水平迈进。

  “国内经济目前存在投资率偏高、投资过度和产生过剩的问题,但海外却不一样,尤其是中亚和东南亚、非洲等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投资不足。国家推动的‘一带一路’战略,正是要解决国内的结构性问题,同时满足国外市场需求,也是国内经济增长的新机遇。”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通过简化审批手续,便利企业“走出去”。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由事前到有关部门登记,改为汇兑资金时在银行直接办理;取消境内企业、商业银行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地域限制;简化境外上市、并购、设立银行分支机构等核准手续。

  “国家战略从‘资本输入’转向‘资本输出’,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讲,为跨境金融业务创造了新机遇。”一位招商银行离岸金融部负责人24日表示。

  资本输出配合装备产能输出

  国务院重点要求大型装备出口,并配套金融支持,提出拓宽企业“走出去”的融资渠道。会议提出,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重大装备设计、制造等全产业链的金融支持。

  “金融机构跨境贷款属于资本项目,需要外管局审批。一般的直接对外贷款,只能通过国际银团贷款进行。”一位民生银行贸易金融部人士称。

  据记者了解,目前商业银行在跨境供应链贷款产品上较为单一,大都为简单的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以配合境内企业出口向境外进口企业贷款。

  “这种买方信贷就是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最典型的贸易融资产品,产品结构单一,条件和限制比较多;国务院鼓励商业银行开展产业链金融,是不是可以把跨境贸易的产业链链条延长,通过供应链金融的增信方式,放宽贷款条件,降低企业融资门槛?”

  上述民生银行贸易金融部人士表示,“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设计保理或者预付款融资,为境内出口企业和境外进口企业丰富融资渠道,把融资的产业链拉长,把融资业务目标从一笔贸易向一个产业链条发展。

  这是一个方向,但具体还需要监管部门的政策细则落实界定。”

  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指出,要推进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作用,吸收社会资本参与,采取债权、基金等形式,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长期外汇资金支持。

  “在跨境融资业务上,过去是商业银行单干,渠道和资金来源单一。国家已经决定主导设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如果以政策性银行和资金为主导,首先对项目信用是大大的提升,还可以吸收各类投资基金、社会资本参与,同时还要把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纳入。”上述招行离岸金融部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

  2014年,中国主导发起设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根据《筹建亚投行备忘录》,亚投行的法定资本为1000亿美元,初始认缴资本目标为500亿美元左右,中国出资50%,均为外汇储备出资。中国将出资400亿美元设立丝路基金,其中外汇储备出资占比65%,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投公司各出资占比15%,国家开发银行出资占比5%。

  “推进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将继续为外汇储备支持企业“走出去”的资本输出提供多种可能性。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强调,要拓宽融资渠道,探索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BOT(特许权协议)等投融资模式,还要推进外汇储备的多元化运用。“我们的外汇储备量太大,如果光买其他国家的国债,年底只能赚少许利息,还不如配合运用,支持中国装备‘走出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更好改善民生。”

  人民币“走出去”提速

  除了“鼓励商业银行拓宽融资渠道”这类方向性举措外,在配合“企业走出去”上,国务院常务会议还给出了重大政策放宽,提出“稳步放开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增加经营主体;创新出口信用保险产品,大力发展海外投资险,合理降低保险费率,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

  从贸易保险的角度来看,出口信用保险政策的放宽,将直接促进企业出口动力;事实上,贸易保险市场做大后,还将为境外进口企业的融资提供信用基础。

  “很多贸易企业投信用保险,除了防止贸易本身的风险外,也是为了融资。”上述民生银行贸易金融部人士表示,“境内企业购买出口信保,然后把保险收益权转让给银行,银行就可以为该笔贸易的境外进口企业融资。因为买方已经对卖方的信用做了保险措施,出口信保等于为境外融资增加了增信工具。”

  在政策支持上,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完善人民币跨境支付和清算体系”,为人民币进一步“走出去”做实基础。

  人民银行数据显示,2014年前三季度我国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已超过4.8万亿元,人民币已成为我国第二大跨境支付货币;自2009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目前我国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累计已突破16万亿。

  由于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境外进口企业对人民币结算的热情较高;在中国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中,出口贸易占比约为80%,远高于进口贸易。因此,加大人民币跨境贸易的结算量,推动人民币“走出去”,也将促进我国企业和大型装备向外输出。

  由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不足5年,相关配套设施仍不完善,目前暂时通过人民银行制定几大国有银行为境外各地区提供人民币清算服务。人民银行从2012年开始着手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

  2014年8月,时任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危机后场外市场改革深化与机制创新”国际研讨会上表示,中国的跨境支付清算系统已经取得显著进展,CIPS会落户上海。 

   “作为承载人民币全球流动的‘高速公路’,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改革还需加快。”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杨涛认为,外汇管制取消后,境内和离岸的外汇市场可以提供充分的人民币和外币的流动性,没有必要继续以清算行和代理行模式为客户提供本币。

稿件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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