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设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促僵尸企业退出:两年1000亿
发表时间:2016-02-26     发表评论

  中央政府决定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资金规模是两年1000亿,用于解决结构调整中妥善处理职工安置问题,解决好职工的转岗、技能培训等方面的问题。

  工信部部长苗圩在2月25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了上述表述。

  2015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明确确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即“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成为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首要任务。

  所谓“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中央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而推进“僵尸企业”的退出以及过剩产能有序退出,由发改委和工信部共同推进。

  今年年初,国务院确定这项工作主要在钢铁和煤炭这两个行业内推进;并于今年2月初连发两文——《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并对外公布。

  苗圩表示:推进这项工作,总的原则和思路是市场倒逼、地方组织、中央支持。主要需要关注的问题,是在结构调整当中要妥善处理职工安置工作,因为退出、去产能会涉及到职工的失业问题,所以在“僵尸企业”企业处置过程当中,我们强调要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央政府决定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资金的规模是两年1000亿,就是用于解决职工安置问题。在结构调整当中还会涉及到资产的处置问题,主要还是采取市场化的办法来处置不良资产。

  根据前述国务院发布的两个文件所设定的目标,钢铁行业要在近年来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煤炭行业,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

  从上述发布会上了解到:2016年工信部为继续化解产能过剩问题,部署了四项具体任务: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目前,工信部与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推动低效产能退出,对能耗、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的这些企业,要把产能依法依规有序退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行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坚决停止以任何形式来审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

稿件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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