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五年减负1.7万亿元  引领世界性减税趋势
发表时间:2017-09-30    作者:包兴安 发表评论

  9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进一步深化营改增试点、完善相关财税政策等工作。李克强指出,巩固和扩大营改增成果,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完善政策。

  “自政府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以来,全国各行业的减税效果十分明显。”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流转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昨日对《证券报日报》记者表示,增值税对消费征税以增值额为税基,有效避免了重复征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基本覆盖所有货物和劳务,同时采取多环节征税、环环抵扣的方式,征收便利,具有很强的财政收入能力,能够给政府带来大量稳定的财政收入。

  上述座谈会上,大家认为,营改增推进五年来,截至目前营改增累计减轻企业税负1.7万亿元。营改增作为本届政府最重头的财税改革举措和减税政策,发挥了多重积极效应,不仅通过统一税制,还带动税基扩大和就业增加,并促进行业管理更加规范,更突出的是有力推动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催生了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动能加快成长。这也在一定意义上引领了当前世界性减税趋势。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28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营改增试点扩大税基效应日益明显。2017年,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月均增加20万户,显著高于2016年的月均增加8.4万户。前期试点的“3+7”行业2017年月均增加11.2万户,同样呈现高于2016年月均增加8万户的态势。

  那么,如何巩固和扩大营改增成果?李克强提出了适当整合试点期间临时出台的过渡性优惠政策,进一步健全增值税抵扣链条;提高征管服务水平,帮助纳税人用好政策,实现进项税应取尽取、应抵尽抵,更充分享受减税红利,整合好国地税力量,简化办税流程,提高信息管税水平,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实质上已取消了营业税,要尽快启动有关法规改废工作,以巩固营改增试点成果等四点建议。

  对此,胡根荣表示,全面营改增的实施,在降低税负、完税税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了一些问题需要纳税人和财税部门共同努力解决。对于纳税人而言,营改增相关法规的不断出台与更新,促使纳税人不断适应变化的财税政策环境,以前营业税体制下的企业财税管理,在新的增值税体制下需要替代与跟进;原有的一些企业政策也在新环境下发生变化,需要纳税人作出及时的调整。这就要求纳税人密切关注财税政策,与主管税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针对自身财税管理的现状采取相应的完善与更新措施。

  胡根荣说,对于财税部门而言,一方面全面营改增的实施促使财税部门进行部门调整,例如国地税职能的重新分配等,另一方面,为了帮助纳税人解决营改增面临的问题,使得工作量与专业素养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财税部门合理协调职能部门的分工与定位,密切关注社会经济现状,加强与企业等微观群体的沟通与交流,在不断完善营改增进程中的法规的同时,做好财税政策的宣传与辅助工作,提高专业素养与能力。

稿件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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